通过应用修正后的中国地方治理能力评价体系,结合相关的公开统计数据,对浙江省11地市的保障能力、调控能力、财政能力、参与能力分别进行了测算,在此基础上,计算了11地市的治理能力。根据各地市治理能力总体得分、分项得分,提出了今后进一步提升各地市治理能力的对策措施。
核心指标:保障能力 调控能力
财政能力 参与能力
测评对象:浙江省11地市。
数据来源:《2013浙江统计年鉴》《2014浙江统计年鉴》。
测评结果: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高效、成熟、定型的高水平国家治理体系有利于治理能力的提升,而国家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也有助于充实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对治理能力进行深入研究、科学评估,能够为完善治理体系提供有益参照,同时也是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智力支撑。
当前,测度中国县市治理现状,发现县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了解和提升中国县域地区治理能力,以及推进整个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这也是我们对县市治理能力展开测评的主要初衷。同时,处于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县市之间的地市一级,在区域经济调控、要素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发展统筹等方面有着异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对其治理能力的研究和评价同样不可忽视、不可或缺。
人民论坛测评中心应用调整后的中国地方治理能力评价体系,应用2013年浙江统计年鉴等提供的公开统计数据,对浙江省11地市的治理能力进行了测评、排名、比较和进一步分析。我们寄希望于通过这种系统性的研究,对各地市的主要做法、有效经验进行探索,并为促进各地市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提供参考和借鉴。
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依据与数据的选取
在构建治理能力测评理论模型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遵循了全面性、系统性、敏感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和动态性六个基本原则。以用最适宜的指标来客观评价治理能力为导向,以我国地市一级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前提,以“善治”理念为指导,在借鉴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现代财政学和公共选择经济学基本理论之基础上,搭建了保障能力、调控能力、财政能力、参与能力四个一级指标及养老保险参保率、人均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增长能力等衡量四个一级指标的共七个二级指标。同时,在指标数据选取方面,又是充分建立在数据的可得性之基础上,具体选择的指标数据说明如下。
……
舟山:治理能力综合得分在11个地市中排在末位。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该市具有较高的参与能力(在11个地市中排在第3位),但保障能力、调控能力、财政能力均排在末位。通过进一步分析该市保障能力、财政能力下的五个二级指标得分,我们发现,该市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参保率、财政收入增长能力、财政收支平衡能力均相对偏低。为此对于该市,进一步推进各类社会保险的加快落实,通过鼓励产业发展和完善税收等措施提高财政收入水平、人均财政收入水平,以及制定更为科学的财政支出规划继而促进财政收支的平衡,均是今后提升治理能力的重点。
可能产生的误差说明
数据可得性带来的限制。在指标数据选取方面,主要是以数据的可获取性为导向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指标数据对于指标的准确反映程度,因此测评结果与各地市的实际治理水平存在略微偏差在所难免。
更为深入的实地调研有助于对测评结果进行补充和修正。除了数据的可得性会给指标体系的构建和指标数据的选择带来限制之外,对于现实中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地市,有其自身不同的发展特色、发展重点和难点。因此,评价地市治理能力的指标体系应尽量避免千篇一律。若能就相关问题广泛开展实地调研,不仅有利于准确把握各地市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而且有助于根据各地市发展重点等,针对不同地市设计不同的指标权重,进而对测评的结果进行修正和补充。
(执笔:栾大鹏)
(全文请参见《国家治理》周刊2015年9月第二周,总第5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