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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协商民主重在制度实践

 

城乡社区协商民主,是以城乡社区这一社会基本单元为基础,围绕基层群众共同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存在显著分歧和冲突的公共决策问题,借助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形式,通过广泛的参与、利益表达、对话沟通,最终形成共识的民主治理形式。城乡社区协商民主是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2015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从有效化解基层治理面临的挑战、维护基层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基层民主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城乡社区协商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等重点内容,从而为我国基层民主突破性发展创造了新的机会和窗口。

城乡社区协商民主的多样性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治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基层经济治理、政治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实践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与进展。在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本身所带来的各种矛盾和冲突的过程中,我国的基层民主,尤其是城乡社区的协商民主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样性的实践探索,城乡社区协商也蓬勃发展起来。例如:

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20世纪90年代末,起始于温岭基层乡镇“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论坛”等各类听证会、对话会、沟通会的实践,以平等对话形式,把涉及城乡社区的公共决策直接诉诸广大群众,并针对不同群体的意愿诉求和利益表达展开协调沟通,党委政府决策建立在群众协商共识基础之上。“民主恳谈”已经成为城乡社区协商的典型形式,并涵盖了预算、规划、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

四川彭州的社会协商对话会。彭州市统战部门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精神,从解决基层群众利益出发,逐步搭建起了村、镇、市“三级”协商平台。议事成员采取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从镇干部、村(居)民议事(协商)会成员、民主党派、无党派、民族宗教、新社会阶层、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乡土人才代表中协商产生。镇协商会成员20到60人,基层群众占比不低于75%。

云南盐津的“参与式预算”。通过“参与式预算”的形式,促进城乡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治理。盐津采取随机抽样与村民代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议事代表,保证了议事成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普通村民有途径参与到协商中来,促进了讨论视角的丰富与多样。

吉林安图的“民意裁决团”。不仅通过自荐和推荐的方式组织议事代表,还采用了电视直播议事过程的协商形式,让参与讨论者的言行都能被有效记载和传播,在议事同时促进了监督,让群众有地说理,尽可能确保协商过程的透明与公开。

其他如“民主议政会”“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会”“民主评议会”等多种协商民主形式也在基层社区广泛实践。这些形式因地制宜,针对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收集梳理形成议题,召集相关利益主体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协商,达到办实事、解难题、聚民心的目的。“居民说事”“协商议事”“居民论坛”“小巷访事”等各种协商实践不断涌现,展现了基层民主的旺盛生命力。

我国基层城乡社区的各种协商民主实践,覆盖了基层治理中的群众自治实践,涉及到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等环节。多样性的协商民主实践,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体现,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城乡社区的协商民主,能够有效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基层矛盾要用基层民主的办法来解决”,“基层民主越健全,社会就越和谐”,城乡社区协商民主能够促进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协商民主的实践过程,也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城乡社区协商民主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决策的合法性。协商于决策之前,能够使政策在共识基础上获得广泛支持,在执行过程中得到有力推进,从而使政策本身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初衷相一致。

当前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实践面临诸多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走向纵深后开始遇到难题,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对传统治理方式造成冲击,我国城乡社区协商民主的实践,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存在一些需要克服的问题。

观念上存在的偏颇。随着主流话语的形成,“协商民主”在文件、决议、讲话、指示中出现的频率日益提高,但囿于工具性的倾向,“遇到问题才协商”“想协商就协商”“有时间就协商”的现象依然存在;平等参与、理性表达、协商共识、合法决策、公平公正等价值未能得到充分理解和尊重。

制度化要求在实践中导致各级各类临时或常态机构的设立与增加。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通过后,地方各级党政部门的“推进协商民主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协商民主领导小组”“协商民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商民主制度创新专项领导小组”等组织领导与协调机构纷纷成立,不是将协商民主纳入既有制度规范之中,而是拉开与既有制度的距离,导致在实践中协商民主的边缘化。

协商实践的形式化倾向。有些地方或者有些方面的协商存在着走形式、假协商问题。例如决定后协商,实际上以通知、告知的方式取代协商;例如扭曲协商程序、操控协商过程,导致“听涨”现象出现等等。

协商民主的经验缺乏总结、提升和推广。我国近年来涌现的各种协商民主实践多数停留在试验、推广阶段,局限于一定区域范围内,远未实现常态化、持续性等等。

因此,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积极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民主的发展,必然要求我们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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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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