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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战略的多层面解读

新时期的贫困问题及其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施了全国范围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发式扶贫,减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使超过6亿人口摆脱了贫困。从2011年实施新的扶贫开发纲要开始,到2014年底,中国新的扶贫标准下的减贫人口总量达到9550万,贫困发生率从17.2%下降到7.2%,为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所取得的扶贫成绩,既得益于专门设计的各项扶贫政策和项目,得益于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也得益于长期的、广泛的、全面的宏观经济增长。在农村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宏观经济增长为贫困地区劳动力带来了非农就业的机会。中国政府通过先后制定和出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通过采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种形式,实施了产业支持、贫困劳动力转移与培训、以工代赈、扶贫贴息贷款和扶贫小额贷款、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改造和综合开发等具体扶贫措施,经过大规模贫困区域开发、整村推进和到户扶贫等几个历史阶段,在扶贫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但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在城乡、地区和群体间是不平衡的,绝对贫困现象当前仍是一个社会顽疾。到2014年底,全国仍有14个集中连片贫困区、12.8万个贫困村、7017万贫困人口,重点分布在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其中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有西藏、甘肃、新疆、贵州和云南,贫困人口数量超过500万的有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和四川。从20世纪“八七”扶贫起,我国农村扶贫政策已经从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实施以整村推进为主体、以产业化扶贫和“雨露计划”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扶贫战略。但是在人口大规模流动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乡村空心化、社会原子化问题严重,村中缺乏年富力强的项目参与者,开发式扶贫的项目组织难度逐渐加大。总体来看,减贫效益递减问题开始突出,减贫幅度从2010的26.1%下降到2014年的14.9%,要在2020年前如期实现每年减贫1000万人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理解精准扶贫战略应着眼于三个层面

十八大以来,中央逐步形成了精准扶贫战略这一科学的理论体系,习总书记在最近的讲话中进一步提出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的要求。精准扶贫战略是基于我国基本国情、现阶段贫困问题、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和中国特色扶贫体系的特征提出的,其核心要义是集中我们的注意力和各种资源,正视贫困问题,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改善和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益和质量,从而顺利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理解精准扶贫战略的深意,应同时着眼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

宏观层面:认识精准、重心精准

宏观层面上,精准扶贫战略的核心是贫困地区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工作重心和注意力要“精准”,聚焦扶贫工作和贫困人口。过去一个阶段,一些地区(包括贫困地区)在开展相关工作时,主观上存在只要宏观经济发展好了,贫困问题自然就得到解决了的错误认识;客观上存在“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的问题。尽管扶贫工作在各地不断开展,但是资金投入、组织保障和工作重心等方面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强化。

习总书记提出两个“重中之重”,指出“‘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这样才有重点”。以两个“重中之重”思想为指导,贫困问题突出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理应当好扶贫开发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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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习林
标签: 扶贫   层面   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