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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维稳”促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矛盾多发,且呈现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的状态,成为制约玉屏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面对新形势、新问题,玉屏县结合实际,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探索出了一条“精细维稳”之路,着力打造县域治理新抓手、新模式,以增强党委、政府公信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稳控前置,精准摸排隐患

依托“民情信息系统”实现诉求“数据化”

以家庭为单位,建立民情电子档案。驻村干部每天进村组走访,及时掌握并登记、更新不良动向、隐患苗头等信息,第一时间处理或上报,做到“家庭情况清”“村情信息清”及“矛盾诉求清”,实现矛盾纠纷由事后被动化解向事前主动预防的转变,以一个个“家庭细胞”的小平安构筑起社会层面的大平安。自“民情信息系统”开通以来,共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300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530余起。群众实实在在从中受益,也更主动将身边发生的大小事及时反聩到该系统中,从而促进系统数据的不断充实和完善。

“四级联动”实现调解“科学化”

积极推动并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综治维稳组织构建,在各村民组挑选1到2名正义感强、政治觉悟高的村民作为治安联络员,由村(社区)综治站统一管理。当村民组发生矛盾纠纷时,综治联络员首先出面进行调解,并将情况向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报告,对于重大矛盾则同时向乡(镇)、县一级报告,建立起第一时间发现、稳控、处理矛盾的无缝对接平台,改变了过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局面,改进了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方式,从而有效预防矛盾“成形”与“升级”。

多元联动,精炼资源结构

实施机构改革整合资源。按照“职能职责相近、对内统筹、对上保留”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一使用”的原则,将乡镇机构整合为“三办三中心”。资源整合后,干部下队“人走门关”的现象不再出现了,干部职工进村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同群众到政府反映问题两不误,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三个增加”:一是矛调岗位“增”人,原综治办、司法所、安监站三个站工作人员均加入矛调工作;二是矛调时间“增”速,按照摸排、梳理、研判、分解的思路,层层落实责任、划定时限,利用周工作会进行调度、总结,杜绝“一日复一日”、长拖不决的懒散现象;三是矛调化解“增”效,按月分层下达任务、考核督查、兑换奖惩,杜绝“躲、推、拖”的现象,使积极接访、主动化解的做法增效。

组建专业队伍凝聚智力。由县政法委牵头,从县法院、司法局、法制办、林业局、国土局等职能部门抽调政策法律知识水平较高和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调解组,下设林业权属争议化解小组、土地权属争议化解小组、“两欠”问题化解小组等若干专业工作小组,专门针对争议大、难度高、乡镇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专业调解,坚持“五点突破”,即找准“会诊点”、厘清“症结点”、锁定“关键点”、权衡“利益点”、牢记“出发点”,全力推进“案结、事了、人和”。

问题导向,精细决策评估

上下互动定基调。《玉屏报》送上门服务,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和身边发生的事;推行公民旁听公开审理案件,深化党务、政务、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并亲身参与到行政、司法的实施全过程;通过书记县长信箱、领导接访、百姓电视问政、驻村“干群连心室”等平台问计于民,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多渠道互通中,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保证其实效性。

精细评估防事故。建立县级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评估结果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实现发展与稳定有机统一。如:玉屏火车站片区改造项目,开工十年仍然道路不通、危房未拆。2014年4月,县委、政府制定出台“阳光拆迁”工作方案,采取“思想工作到家,经济补偿到位,包户落实到单位”的办法,落实政策把握“公心”、释疑解难务求“耐心”、服务群众出于“真心”,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拆迁112户,且未发生1起不稳定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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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习林
标签: 能力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