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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思路与方法(3)

——长江经济带的束簇状城镇体系构想

长江经济带是国家东中西合作的主纽带。长江经济带横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是国家发展战略重心内推的主力承载带,也是联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扁担带。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将有效解决我国东西部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等诸多问题,对于充分发挥经济带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4长江经济带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城镇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经济带城镇化水平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密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1978~2014年的35年间,长江经济带总人口由4.38亿人增加到5.84亿人,增长了33.35%。同期全国总人口由9.63亿人增加到13.68亿人,增长了42.10%。长江经济带总人口在全国的比重由45.52%下降至42.71%。从城镇人口来看,长江经济带城镇人口由6488万人增加到31715万人,增长了388.85%,占全国城镇人口比重由37.62%提升至42.33%(见表2)。从城镇化水平来看,1978年长江经济带城镇化水平为14.8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11个百分点,之后二者的差距不断缩小,至2014年长江经济带城镇化水平达到54.28%,同期全国城镇化率为54.77%,二者之间的差距缩小至0.49个百分点(见图1)。根据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判断,长江经济带目前处于城镇化快速成长阶段。从城市密度分析,长江经济带现有247个城市(包含2个直辖市、107个地级市与138个县级市),城市密度1.2个/万平方公里,比全国城市密度(0.69个/万平方公里)高将近1倍。从城镇密度分析,长江经济带现有9071个城镇,城镇密度高达44.25个/万平方公里,超出全国城镇密度(20.96个/万平方公里)1倍多(见图2)。可见长江经济带是一个城市与城镇高度密集带,也是未来高密度城镇化集聚地区。

经济带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形成了“顶端小、底端大”的金字塔型格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中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长江经济带247个城市中,超大城市2个(上海和重庆)、特大城市4个(武汉、成都、南京与杭州)、大城市25个(其中Ⅰ型大城市包括苏州、昆明与合肥3个,Ⅱ型大城市包括长沙、无锡等22个),中等城市65个,小城市151个(其中Ⅰ型小城市119个、Ⅱ型小城市32个),城镇体系形成了“顶端小、底端大”的金字塔型合理规模等级格局,成为长江经济带串珠状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经济带上、中、下游地区分析,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地区表现出不同的城市等级规模结构,其中下游地区城市等级规模结构相对完善,呈现出稳定的“金字塔”型结构,中游地区城市表现出高等级城市缺失的“断金字塔”结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引领作用不突出,而上游地区城市则表现出一定的“倒金字塔”型结构,县级市发育较为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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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昀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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