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原创精品 > 成果首发 > 正文

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思路与方法(4)

——长江经济带的束簇状城镇体系构想

经济带下游地区城市职能分工互补性强,中上游地区尚未形成互补的职能分工体系。为探讨长江经济带城镇职能体系结构,根据2010年各城市人口普查就业结构数据(重庆市为主城区数据),借助SPSS统计软件,采用聚类分析方法探讨各城市职能结构,结果表明,目前长江经济带服务型城市仅有上海市1个,表现为服务业极为发达;制造型城市也仅有苏州市1个,表现为制造业极为发达;制造服务型城市有15个,主要集中于长三角地区,中西部地区仅有重庆市、武汉市与成都市3个城市,表现为制造业和服务业相对突出;其余229个城市均为综合职能、分工不明确、互补性差的综合性城市,即三次产业从业比重相对均衡,尚未分化出优势行业。根据城市职能分工体系可见,长江下游地区的城市发展职能分工与互补性较强,各城市之间职能分工体系逐步形成,典型表现为上海市与苏州市之间的互补,而长江中游和上游地区产业层次较低,高附加值产业比重较小,则尚未形成相对紧密的产业职能分工和互补合作体系。

城镇体系空间分布不均衡,空间运行成本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下游高于中上游。城镇人口过于集中于下游地区加大了下游城镇化压力,削弱了上中游的城镇化动力。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为例,下游地区三省(上海、江苏、浙江)以占整个经济带10.3%的土地承载了36.4%的城镇人口(1.01亿),中部四省(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以34.3%的土地承载了36.6%的城镇人口(1.02亿),西部四省(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以55.4%的土地仅承载了27.0%的城镇人口(0.75亿)。城镇人口过于集中于东部地区给其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环境压力。中上游地区的物流有70%以上要通过长距离运输到下游地区出海,这样加大了空间运行成本。由于人才、技术外流也减弱了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长远来看不利于长江流域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亟需采取相应措施,扭转目前东强西弱的城镇化格局,促进城镇化在全经济带的均衡发展。

经济带城镇化发展对流域资源环境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压力。长江经济带占据全国近一半的能源消费总量,排放出超一半的废水和1/3的废气废物,城镇化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从经济带能源消费分析,2013年长江经济带能源消费总量达到了16.90亿吨标准煤,占全国的45.08%,自2000年以后年均增长9.2%;从环境污染状况分析,长江经济带废水排放量达376.54亿吨,占全国的54.1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的排放量分别达到了706.45万吨、717.34万吨与356.91万吨,分别占全国的34.56%、32.20%与27.92%,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达到98053.6万吨,占全国29.92%。可见,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对资源环境产生了较大压力,需采取相应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以推动长江经济带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以流域一体化和交通一体化为主导的束簇状城镇体系

长江经济带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和自身作为流域经济带的属性,决定了未来发展需要走以流域一体化和交通一体化为主导的束簇状城镇体系建设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

以流域一体化为主线,构建“水轴串城”的串珠状城镇体系,优化经济带城镇等级规模结构体系。针对长江经济带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的“金字塔”型结构特点,以长江黄金水道为水轴,以长江流域一体化为主线,构建“水轴串城”的串珠状城镇体系。一是进一步强化“塔尖”上的两个超大城市上海、重庆分别对长江下游和长江上游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龙头龙尾同时崛起;二是下大力气建设“塔身”地带的特大城市武汉和大城市长沙、南昌等长江中游地区城市,目前长江中游地区整体上处在“塔腰地带”,中游地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弱,对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具有“拖后腿效应”,亟须将武汉等中部地区特大城市培育成为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的战略支撑点;三是夯实“塔底”数量众多的中小城市,这些城市作为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卫星城市和组合城市,构成了长江经济带上“水轴串城”的串珠状城镇体系,是长江经济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体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塔尖—塔身—塔底”不同等级规模城市的培育和强化,优化形成长江经济带由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等不同等级规模城市构成的的新金字塔型城镇等级规模结构体系。

上一页 1 234567下一页
[责任编辑:杨昀赟]
标签: 思路   战略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