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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治理思想的现实镜鉴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尽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没有提出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概念,但是却包含了丰富的国家治理思想,其代表性思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当然,长期以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治国”并不是现在意义上的治国,而是治理地方政府,“平天下”才类似于现在的治国。由此可以构成传统文化中的“治国理政”框架,即“治国—平天下”“治国—齐家”“治国—修身”。我们要善于借鉴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思想精华,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治国—平天下”治理框架内的央地关系

从我国传统政治文明中蕴含的治国理政经验和实例来看,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今天讨论国家治理问题具有重要启示。

以古代司法治理为例,早在夏商时期就已经有了监狱这种司法执行机关。到西周时期,中国就有了明确从事司法审判的机构——司寇,但西周时司法案件的最高审判权还掌握在周王手里,区域管辖还没有明确划分。不过,古代的司法机关已基本形成,审级已经有了王、三公、司寇、乡、遂、县六级。到战国时期,各国也有了自己的司法机关,秦国的最高司法官叫廷尉,楚国叫廷理,齐国叫大理。秦王朝建立后,中央司法机关是廷尉府,最高司法官是廷尉。秦朝实行郡县制,地方司法机关由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父母官)——郡守和县令兼任。疑难案件上报到中央,一般案件则自行处理。秦朝的司法体制奠定了此后中国历代王朝司法体制的基础。

当前,我国大力推进作为地方事权的区域性公共服务治理行动,这是以问题倒逼改革的必然要求。虽然其间可能出现平均主义的乌托邦或者民粹主义的极端行为,但是随着国家治理文明的进步,任何一种社会激进主义都将被逐渐边缘化,科学的理性分析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声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成为社会运动的主流趋向。

“治国—齐家”治理框架内的政府和社会关系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齐家”思想,包括个体家庭的内涵,但其主要不是着眼于小家,而是着眼于大家,即家族或宗族,甚至是族群。由此可认为“治国—齐家”治理框架本质上所要厘清的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其中的家族或者宗族类似于今天的社区,族群则类似于今天更大的社会群体乃至某一个社会阶层。因此,“齐家”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治理上。由于国家治理的历史源远流长,传统文化中的治国意识肯定不同于现代性的国家治理概念,由此可推断传统文化中的社会治理,也不同于现代的社会治理意涵。作为拥有合法使用暴力垄断权的国家治理共同体,它既不同于传统文化中的社会治理,也不同于现代意义的社会治理。

进一步看,与我国传统文化中“齐家”有关的家族治理,不完全体现在社会治理上,也与经济治理密切相关。因为在“治国—齐家”的治理框架中,无论是古代的“治国”,还是现代的治国,都要解决维持公共权力运转的物质资源问题,包括维持和保障国家治理的税收体系和财政体系,所以“治国—齐家”在治理源头上具有明显的经济属性。解决好这个问题有利于“在保障国家治理结构基本稳定和改革国家治理体系不相适应的部分之间保持一种有机的均衡”。从这个角度看,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价值体系、行政执行系统、社会信用体系的互动机制。其中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混乱或者失调都可能危及国家治理整体结构的稳定和社会治理机构的和谐运转。

“治国—修身”治理框架内的软实力

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几乎所有国家的治理体系都不同程度地包含国家治理的软实力因素。同样,在古代国家治理体系之中也有类似的情况。特别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治国—修身”治理框架就包含了相当丰富的与今天我们所理解的软实力相近的因素。正如《四书五经》中的《大学》所言:“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可见,传统的治国文化在阐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与“以修身为本”相关的“正心、诚意、致知、格物”问题。这些问题,在我们今天看来都是同国家治理的软实力相关的问题。

在今天国家治理面对持续性的转型危机挑战时,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与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要对软实力进行不断强化和调试,从而不断推进软实力增长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大众认同的、开放的核心价值体系,要在继承和改造中推进软实力文化的重建和再造;对于与政治文化和法治文化相关的权威的决策系统,要在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维护和完善扩大党内外民主的价值和机制;对于同重建公众信任密切相关的服务型政府和问责制建设,要通过进一步改革来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对于逐步建立有序的政治参与和良性的政治互动,要加强社会协商机制,培育和促进各类民间团体的发展和自律;对于形成政治共识问题,与孔子倡导的“和而不同”理念不谋而合,可以在强化全球战略和开拓发展视野时,传承和弘扬孔子“和而不同”的政治智慧和政治策略,跳出偏执和偏激思维的窠臼,凝聚各方力量达成更多的改革共识。共识是现代国家治理软实力趋于成型的重要基础,是连接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渠道,也是对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形成与完善产生持久性影响的重要平台,更是实现执政党、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取向。

(执笔:孙洪敏,系辽宁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二级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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