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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做好农村改革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农村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各项改革正在扎实开展,一些重要改革事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取得积极进展。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农村改革综合性强,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为从全局上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农村各项改革,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最近中办、国办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深化农村改革总的目标、大的原则、基本任务和重要路径。《实施方案》是协调推进农村改革的总遵循,是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施工图”。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改革,不断完善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一、守住底线,增强深化农村改革的方向感

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头戏,抓好农村改革,必须从总体上把握好方向,防止农村改革走偏跑调,避免犯不可挽回的方向性错误。深化农村改革,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涉及农村的根本制度。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促进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制度保障。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土地的公有性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一定要防止一些人以搞农业的名义到农村大量租赁土地后搞非农建设、搞“非粮化”,侵犯农民利益,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对资本下乡,一定要建立起规范、管用的准入和监管制度,扎好防范风险的“篱笆”。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把好耕地保护关,不能让一些人以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实,要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出现闪失,我们将犯难以改正的历史性错误,对不起祖宗、对不起子孙后代。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保护和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是党正确处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基本准则。深化农村改革,必须把增进农民福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平等就业权、公平受教育权以及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绝不能忘掉农民的冷暖,绝不能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绝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

农村改革要破解的难题很多,抓好农村改革,必须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实现主要目标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管理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要通过实施综合性的体制机制创新,调整不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确保到2020年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打出“组合拳”,增强推进农村改革的整体感

农村改革涉及面广,农村各项改革相互之间又有内在的逻辑关联,农村改革不能搞单兵突进,只顾其一不及其他;不能把改革“碎片化”,各唱各调、各喊各号,必须把农村改革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谋划实施。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等五大领域的改革,对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制度体系框架来讲,具有“四梁八柱”的作用,要从全局上牢牢把握好这五大重点领域的改革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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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标签: 韩俊   农村改革   农民   底线   三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