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社会流动性越来越强,常年在外打工、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举家外出、完全脱离农村的人口越来越多,农业副业化、农村老龄化、村庄空心化越来越明显,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规模庞大。随着农村社会关系快速分化和重新组合,农村社会结构由封闭向开放、由单一向多元加速转变,农村阶层多元化、农民利益诉求多样化,农村社会治理面临新问题。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就是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协同,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三、加强指导和协调,增强深化农村改革的行动感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转折阶段,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需要应对的挑战日益增多,农业农村发展中的许多矛盾难题不靠改革破解不了,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不靠改革保障不了,做强农业这条“短腿”,补齐农村这块“短板”,根本出路在改革。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领导、组织、监督农村改革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完善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农村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农村改革工作,把握好方向和路径,加强对农村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改有所成、改有所进,提高广大农民对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确保农村改革落到实处,一是鼓励支持地方大胆探索创新。为农村改革定原则、划底线,绝不是要束缚各地的手脚,而是为改革指明方向,做到蹄疾而步稳。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各不相同,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必然是起点有差距、进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重点有不同,不可能有统一的模式。必须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既要重视顶层设计,通盘考虑,高位推进,又要为基层探索创新留出足够的空间,放手让基层干部、广大农民群众去闯、去探索。只有这样,才能在更高层次上驾驭农村改革。二是扎实开展改革试点。要制定科学、规范的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任务和重点,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安排。及时总结提炼改革试点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形成推进农村改革的合力。现阶段的农村改革已经由农村内部利益关系的调整,转向工农、城乡以及国民经济部门之间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的利益关系更为广泛和复杂。农村改革的独立性大大降低,城乡改革的关联性大大增强。推进农村改革,要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农村改革的整体合力。四是做好改革督查工作,努力使出台的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建立改革预警监测机制,对改革效果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切实提高改革质量。五是做好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加快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农村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作者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