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美丽家园行动计划,以“宜居红河•美丽家园”为主题,以“推进人口、产业和公共资源聚集”为核心,以“以房惠民、以房带产、以房聚财、以房扩需、以房促变”为根本,以“房、村、镇、城”四个层次的改造提升和建设为内容,以“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共享宜居幸福生活”为目标,是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响应中央、省委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号召,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共建小康的重要举措。行动计划自2013年5月启动实施以来,紧紧围绕“做特民居、做美村庄、做优集镇、做强城市”这四项重点工作,举全州之力、聚全州之智,高位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动,构筑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锦绣画卷。同时,也在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创新乡村管理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了创新突破,极大地刺激了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开启了红河统筹城乡全面建成小康的新旅程。
一、基本情况
红河州美丽家园行动计划自2013至2020年,计划用8年的时间完成危房拆除重建和旧房改造提升50万户,建设6800个秀美村庄和140个特色集镇。其中2013年、2014年、2015年共安排做特民居17万户(含群众自发新建住房3万户),做美村庄776个(含州、县市级重点示范村),做优集镇39个。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30日,全州整合各类资金98.3亿元,兑付农户建房补助资金23.6亿元,直接享受建房补助受益农户约52万人,拉动农户直接投资235.4亿元(即:农户自有资金+借款资金+贷款资金)。完成做特民居16.6万余户(含群众自发新建住房3万户)、做美村庄569个(其中州级292个)、做优集镇26个,建成标准化乡、村级卫生院(室)440个,建成标准化中小学33个,建成标准化乡、村级敬老院77个,建成乡、村级幼儿园281个,消除B、C级校舍面积68.5万平方米,消除D级校舍面积61.2万平方米,2013年建成保障性住房65万平方米,2014、2015年完成公共租赁房98354套、棚户区改造31976套。以房惠民、以房带产、以房聚财、以房扩需和以房促变的示范引领效应明显体现,红河全面建设小康的步伐迈得更加稳健、更加坚实。
二、主要成效
美丽家园建设涉及城乡改革、发展、稳定方方面面,是红河州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时期,围绕“中国梦·红河路”主题,所做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和必然选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长期工程,对于全面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两年多来,各县市立足实际、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全面释放和发挥了美丽家园行动计划的载体功能和牵引作用,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取得了一些新成效。
(一)人居环境有新变化。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建设美丽家园,在选点布局上实现了“散户并成寨、小村并大村、边远靠集镇”,有效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村、集镇迁移集聚。到2015年9月已完成16.3万余户农村居民拆除重建和改造提升,完成569个“做美村庄”建设,水、电、路等村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资源要素实现有效聚集,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全州43万农村居民直接或间接受益。
(二)城乡投资有新增长。美丽家园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有效拉动城乡投资增长。目前已兑现农户建房补助资金23.6元,发放农户建房贷款25.3亿元,拉动农户直接投资235.9亿元,同时有效拉动建筑建材、家具家电、运输服务诸多行业的消费需求。
(三)产业结构有新优化。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树立“以房聚财、以房促变”理念,变建房贷款压力为创业致富动力;因地制宜加快培育特色产业、主导产业,扶持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群众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立足自然人文、产业资源优势,打造了一批可邑小镇式的旅游村镇,推动产村产镇融合发展,加快了三次产业融合转型升级。
(四)农村改革有新进展。坚持“美在村庄、亮在改革”,在美丽家园建设中,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核心,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三改一换”工作(集体经济改为股份制或合作制经济、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农民改为市民、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保障性住房),赋予农村群众更多财产权。至2015年9月,共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61.1万亩,宅基地确权发证18.1万证。有效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实现了房子变财产,房产变资产,带动群众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