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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红河 美丽家园(3)

——红河州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工作情况

(三)坚持群众主体。红河州美丽家园行动计划旨在解决广大农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住房问题,旨在让群众得到实惠、获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美丽家园建设离不开政府主导,更离不开群众主动参与。在美丽家园建设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农民主体与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系,处理好政策推动与尊重农民意愿的关系,处理好农民主体素质提升与加强组织领导的关系,处理好农民主体地位与美丽家园建设管理的关系。在美丽家园建设过程中,政府主要发挥政策保障功能,通过制定规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以及给予财政和技术支持等,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通过深入地宣传动员,做到让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提高农民的主体意识,激励群众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参与美丽家园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建立美丽家园建设理事会,注重把新型农民中的“明白人、带头人”培养成村组干部,把村组干部培养成建设美丽家园的理事会成员,截至目前,全州已培养“明白人、带头人”3400余人,培训比例占全州542个美丽家园建设理事会组成人员的70%以上。通过培训提升了理事会成员的素质,搭建起了与群众沟通的“连心桥”,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杜绝无效益或低效益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促成村理事会全程参与、全力推动,形成党员、干部、群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不等不靠抓发展、争先恐后建家园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示范带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好榜样的示范效应越深入民心,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得越充分,人民群众在美丽家园建设中迸发出来的力量就越澎湃。我州美丽家园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按照“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要求,在公路沿线、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坝区村庄集镇选点,连片成带规划区域,聚集优势资源,重点突破、争创示范,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打造一批叫得响、成规模、有特色、出经验的示范村,使“一个亮点辐射一个示范带、一个示范带带动一个示范片区、一个示范片区引领整体推进”,让群众看有亮点、学有示范、做有榜样,积极主动建设美丽家园。两年多来,全州已打造出了尼苏小镇、可邑小镇、哈尼小镇、倮莫、阿邦、龙溪等292个示范样板,各个示范村建设呈现出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生动格局,探索出了“拆除新建、合并组建、移民迁建、保护复建”等多种模式,初步彰显出不同的示范效应,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村庄都有了可学可鉴的参照,为全面推进“美丽家园”建设提供示范。

(五)坚持整合资金。集中财力才能办好大事,美丽家园建设中“房、村、镇、城”各个层次的项目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保障。全州各地在美丽家园建设中,改变以往分散、“撒胡椒面”式的资金投入方式,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协调、统一安排、捆绑使用、各计其用”的原则,围绕实施美丽家园行动计划的项目点,整合集中、统筹安排、规范使用,使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整合财政资金。以县市为主体,整合农村危旧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安居工程项目,人口较少民族整村推进、“兴边富民”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美丽家园建设,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乱、资金管理政策不变、项目资金投入不减、项目实施主体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对上级下达的属整合范围内的各类资金进行统筹安排、捆绑使用。整合信贷资金。通过对房、村建设给予贴息(即:全州贴息5100万元)等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鼓励群众积极贷款,参与家园建设。整合社会资金。通过盘活房、村、镇、城土地资源,变资源为资金,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实现了政府补一点,群众筹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帮一点,社会各方资源力量积极参与美丽家园建设,有效激发群众内在的建房热情。同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职责明确、覆盖全面的美丽家园建设财政资金整合及使用管理制度,统筹整合、集中使用和管理可以整合的各类资金,切实让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美丽家园建设实施点走,最大限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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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