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协调发展。美丽家园建设的根本在于强化产化支撑,重点在于城乡兼顾,落脚点在于城乡经济繁荣、城乡社会和谐进步。突出产业支撑,让美丽家园建设统筹兼顾、内外兼修,软硬并举、建管并重,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地根据实际进一步理清产业发展思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产业,推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培植和壮大主导产业,围绕特色主导产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发展一大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股份以及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发展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通过龙头带基地、基地加协会、协会引农民等模式,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市场实现有机对接;同时,探索农村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创新乡村旅游带动型、集体经济带动型、产业化基地带动型等经济发展路子。努力做到村村有支柱产业、农户有稳定收入,缓解了群众无钱建房、无钱还贷以及往后持续发展乏力的问题。突出发展农村各项公共事业。一方面要切实推动社会公共资源由城市向农村延伸,让广大农村居民更多更公平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解决好进城农民“同城同待遇”的问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重点要健全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突出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渐延伸的原则,全方位推进城乡交通、饮水安全、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体系。优先解决好水的问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突出解决好路的问题,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形成高效便捷的对外联系通道。
(七)坚持督促检查。
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按照“按月通报进度、按季督查、半年小结、全年考评”和“一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公示”及每年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的要求,建立“美丽家园”行动计划目标考核奖惩机制,细化、分解各级各部门在“美丽家园”行动计划中的目标任务,形成严考核、硬约束、重奖励的工作机制。建立通讯联络员制度,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采集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地报送、报道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由州委、州政府督查部门牵头负责对州级机关各部门、各县市推进“美丽家园”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州级领导、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农村指导员挂钩包保责任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由州委督查室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参与对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美丽家园”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和州级领导、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农村指导员挂钩包保责任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较快、成绩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州委、州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挂钩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挂钩包保责任人、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强化监督约束、跟踪问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由政府投资的项目,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阳光工程”,落实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影响工程建设、影响投资、影响形象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严肃查处,确保“美丽家园”行动计划有序、优质、高效、廉洁推进。
四、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全州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有的地方对美丽家园建设的认识出现滑坡,部分干部有懈怠情绪,导致工作主导不力,流于形式;有的有畏难情绪,存在应付思想,抓工作不够系统,抓落实缺少恒心;有的部门和领导工作怕麻烦、执行挂钩联系包保责任制不力、效果不佳;有的县市台帐管理不规范,数据统计不真实、存有“水分”;有的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美丽家园建设相关政策的理解有偏差、偏见;有的工作标准有所降低,选村布点过于分散,做美村庄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