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下一步的打算
(一)2016年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工作,根据《红河州美丽家园行动计划》(红发〔2013〕26号)精神,2016年,各级各部门将继续围绕“房、村、镇、城”四个层次的建设、改造、提升和完善,以及围绕“精准扶贫”战略,全力推进和完成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做特民居:任务数50870户(其中拆除重建31860户、改造提升19010户)。做美村庄:任务数100个。二是做优集镇:任务数13个,每个县市1个。三是标准化乡级卫生院:任务数25所(其中新建18所、改造7所)。标准化村级卫生室:任务数129所(其中:新建53所、改造76所)。标准化乡级敬老院:任务数5所。四是村级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任务数27所。五是标准化中小学:任务数14所(其中中学6所、小学8所)。六是村级幼儿园:任务数89所。七是消除B、C级校舍面积:任务数101800平方米,消除D级校舍面积:任务数158356平方米。八是保障性住房:任务数公共租赁房10000套,棚户区:任务数30000套。九是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数24335户。十是农村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任务数5万户。
(二)十三五目标任务
到2020年,按照“建筑风格统一、建筑外观统一、建筑模式统一”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建设改造提升房、村、镇、城建筑群体,着力打造一批不同类别、不同风格、不同模式的特色民居、特色村寨、特色集镇、特色城市建筑群落。
1.实施“做特民居”建设工程。按照“危房拆除重建、旧房改造提升”的要求,全面推进房村镇城建设、改造和提升工程,在全州农村建成51.6万户以上实用、坚固、经济、美观的“特色民居”,其中,完成农村民居拆除重建23.5万户,完成农村民居改造提升28.1万户(南部6县农村民居拆除重建补助每户3万元;北部7县市每户2万元。农村民居改造提升补助每户0.8万元);旧城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5万套;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513.52万平方米。
2.实施“做美村庄”建设工程。按照“道路硬化、街道亮化、沟渠净化、环境绿化、村庄美化”的要求,围绕打造“生态村、特色村、文明村、和谐村、宜居村、小康村”为目标,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生态保护,环境卫生整治、村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等重点工程,构建舒适的农村生态宜居体系,建成6800个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秀美村庄”;建成56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其中,新建246所、改造315所);建成150所村级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407所村级幼儿园。
3.实施“做优集镇”建设工程。围绕打造“生态集镇、特色集镇、旅游集镇、魅力古镇、宜居集镇、宜赏集镇”目标,推进集镇建设、改造和提升,建成140个(含6个农场、1个难民管理区)生态文明、传承历史、延续文脉、特色鲜明的集镇;建成104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其中新建50所,改造54所);建成40所标准化乡级敬老院;建成150所标准化中学、150所标准化小学,43所乡级幼儿园,排除中小学B、C级校舍面积87.2万平方米、D级校舍面积64.2万平方米。
4.实施“做强城市”建设工程。以“滇南中心城市(个旧、开远、蒙自、建水、弥勒)——特色城市(元阳、河口)——中心县城(石屏、泸西、屏边、红河、金平、绿春)”三个城市体系为重点,把城市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平台和突破口,做好城市主题、风貌、目标、形象、个性、功能、产业定位以及城市规划设计,用一流的精品城市规划、顶层的精品城市设计、高标准的精品城市工程和特色的精品城市建筑,引领推动城市新城区开发建设和旧城区改造提升,着力打造风貌各异、特色鲜明的滇南城市群落,实现滇南中心城市一体化,跨入百万人口城市行列,建成云南第二大城市,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同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平安城市、园林城市、旅游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
5.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在美丽家园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围绕《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延伸实施“36313”易地扶贫搬迁行动,加快实施农村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力争2016—2018年完成7.3万户27.1万人,每年完成2.43万户的易地搬迁任务;力争2015年——2019年完成23.5万户(每年完成大数5万户)农村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任务,在美丽家园行动计划的实施进程中,精准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扶贫搬迁,精准的对建档立卡的农村D级危房进行拆除重建,实现农户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实现我州广大农村住房的“精准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