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经济深化综合改革
一是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盘活“农村资产”,为美丽家园建设提供资产抵押。以“还权赋能”为核心,明晰农村“山权、林权、水权、地权、房权”归属,建立完善农村产权评估、交易、流转、抵(质)押、担保等制度,试点运营“开远城乡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推动农村产权要素资本化、配置机制市场化。红河州全州累计完成林地确权颁证2062万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权23万件,承包地确权颁证41.7万亩,示范区宅基地和房屋确权颁证327.7万平方米。2015年3月底,全州“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余额为22.18亿元,其中农村房屋抵押贷款13.14亿元,林权抵押贷款9.6亿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5589万元。泸西县成功探索了水果权证核发及“泸果通”抵押贷款模式,目前已向345户果农颁发了水果权证,涉及水果种植面积6976.9亩,向11户果农发放了“泸果通”抵押贷款109.5万元。
二是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为美丽家园建设夯实发展根基。通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等方式规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租金递增、反聘务工、订单保底、加盟合营、入股返利、反租倒包、利润分享等方式与农民联结,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创新农业投资公司流转储备土地,统筹建设基础设施,引进经营主体规模经营,促使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带动农业向规模、集约、高效方向发展,实现农民转为“地主”、工人和股东,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推动了农村社会阶层变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三是改革农村金融制度,引导“资本聚集”,为美丽家园建设搭建融资平台。在开展涉农主体信用信息采集,落实涉农贷款补贴、金融支持“三农”奖补、农业保险优惠等政策基础上,健全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连续两年由州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撬动银行与州农投公司、水投公司等融资平台相互合作,按1:10的比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信贷支持。在明晰农村产权的基础上,把农村宅基地、耕地、林地林木、农房、小水利工程、商标、水果、苗木、活体大牲畜等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研究出台“三农”贷款抵(质)押物处置办法,调动了金融资本要素向“三农”流动聚集。2014年,全州“三农”贷款余额557.5亿元,占全州同期各项贷款余额的62.2%。
四是实施户籍制度改革,释放“人口红利”,为美丽家园建设增添内生动力。充分利用红河州被列为国家城镇化健康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综合推进农村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集体经济股份制、农村社区化等改革,加快消除依附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别政策,保障农民市民化权益,推动42.07万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