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自然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红河倡导“拆墙透绿、建路配绿、腾地造绿、借地布绿、见缝插绿”的理念,结合中低产林改造、荒山绿化、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城市绿化工作,全方位强化村庄、集镇、城市绿化美化工程。以提高绿化率为重点,大力发展常绿乔木、果木、柳树、水冬瓜树等本地保水保土树种,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集镇、城市周围水源林的绿化格局。
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坚决杜绝无序采矿、非法挖山采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开发,严格限制森林采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植被恢复,增加森林涵养水源能力。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开发和清洁生产为切入点,以秸秆转化、农村沼气、有机肥利用、生态种植养殖等技术集成为手段,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利用住宅周围非生产占地、自留地、四旁地、坡台地,积极发展以种植、养殖、加工业为主的庭院经济。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规模集中、产业关联度高的农业产业和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实现主导产业做大做优,产业结构优化扩展,特色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树立底线思维,设定生态保护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科学划定森林、湿地等领域生态红线,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这样进一步巩固了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大了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低效林改造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好森林生态效益和公益林管护。抓好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综合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和义务植树,加强森林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到2020年,力争全州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以特色生态绿化铸造城市、集镇、村庄美丽家园,使村庄、集镇、城市融入四季常青、鸟语花香、山清水秀的生态氛围,成为生态养生和宜居休闲聚居区。
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地区、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治理。加强红河、南盘江等重点湖泊和河流水污染防治,推进异龙湖、大屯海、长桥海等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强化环境监督,严厉查处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的行为。
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有效推进。红河州深入实施“七彩云南•生态红河”保护行动,严格实施区域发展规划环境评价制度,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坡耕地改造、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仅2011年,全州完成营造林128.6万亩、防护林工程17万亩、中低产林改造4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4.8%,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7平方公里。
资源集约、节能减排
红河州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绿色系列工程、节能产品惠民等工程,做好节能节材工作。2011年,新建农村沼气池、农村改灶3.14万户,淘汰各类落后产能36万吨。
循环经济成效明显,加强节能减排,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能,引进先进设备、技术和工艺,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资源的循环利用,鼓励居民培养绿色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绿色生产和生活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2011年实施省级重点污染减排项目28个,削减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排放8700多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