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和革命差异很大,走出“格瓦拉困境”,很重要的是为谁执政和怎样执政,而这个问题背后又是为什么执政,为执政而执政就会扭曲政治制度和政治目的,就会生成既得利益集团。这时的法律也就成了执政集团垄断权力的手段,而不是公平正义的保护神。新的法治改革,提出了终生追究,领导干部打招呼要记录在案,这就意味着,主要领导打着党委领导司法的旗帜谋求一己之利不行了,就是谋取一个单位和地方的“公利”也不行了。这是一次巨大的具有政治特征的突破。
“全面从严治党”背后的政治伦理与廓清权力。习近平一再强调“政治规矩”,是因为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和不二选择。政治规矩主要反映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制度设计,另一个是遵循权力运行规则的意识,二者缺一不可。自然的人进化为社会的人,追逐的重点之一是权力。政党政治与社会制度的先进与否,很重要地反映在对权力的授受关系的认识上,同时反映在权力建构和运行模式上。如果研究中国共产党的自我更新路径,突破口在于规范权力的运行。长期以来,我们的权力出现严重失控现象,一方面由于缺少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另一方面是中国的文化传统原本潜规则重过显规则。要改变这种情况,走西方政党轮替和三权分立的道路是不现实的,根本出路在于自我改善,建立一党执政下的政治伦理规则,也就是设计中国特色的将“权力关进笼子”的模式。
当下中国迫切需要构建政治伦理规则,因为西方国家在政治权力之外还有宗教和法律起规范作用,我们的宗教不具有社会规范和调节力量,法治又处于发展进行时,且处于初级阶段,很大一批领导干部尚未树立法治意识,更愿意依赖政治的强力,而政治权力的滥用很容易导致权力运行失序。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就在于科学制度规范缺失的同时,没有形成政治伦理规则。
习近平建构的政治伦理系统分几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政党的路径选择。习近平坚守和传承中国共产党的“红色基因”有其必然性。只有坚守才能保证其担任总书记的合法性,也就是其权力来自全党的委托,而不是其他政治力量的委托。因此,他一再强调“共产主义信仰是共产党员精神上的‘钙’”,并且着力推动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重视中国共产党“优良作风”的传承与红色基因的继承,所有这些都反映在他一次次到红色圣地去“朝圣”,等等。这实际上本身就是政治伦理使然,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有责任带领全党去探索,实现自我超越、自我更新,但决不能自我否定,前者可以带来新生,后者只能导致自我毁灭。即使从其家庭出身的角度讲,他也不能搞自我否定,否则就会出现对先辈的背叛,这是个伦理问题。
第二个层次是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较西方政党拥有更多道义优势,至少理论上是这样的。在过去很长时间里共产党一直占领着道德的制高点,包括以牺牲自己来成就人民大众,也包括对道德纯洁的追求,只是在一段时间里我们这种要求被废驰了。这种废驰有深刻的利益关系,正是利益关系决定了习近平强调从严治党不是一个简单地回归传统,而是新的开拓,因而包含着新政治观。革命战争年代坚持更高的要求,党和领导的军队没有自己的利益,靠的是信仰,同时也是客观环境使然,战争让每一个参与者都无法保护自己的任何私财,这时党要求高于一般群众的纯洁与无私,既是号召,也有客观条件的配合。而今党仍然没有独立于人民之外的利益,但党的成员有自身利益,这种情况下讲纯洁,就必须奠基于新的政治伦理规则,这就意味着要以新政治观为基础。
从严治党主要包含两个要素,一个是建立与时代特点相吻合的政治伦理,另一个是从严治官,以严治实现公权与私权的切割,以利益规范实现利益科学分配,由此平衡社会价值追求,真正形成先进国家早就实现的多元追求,而不是封建王朝传承下来的官本位。多党轮替不需要从严治党,因为老百姓用选票来选择执政党,一党执政在一定意义上高度控制资源,不到民怨发展到足以改朝换代的程度,执政者是可以保证自己掌握执政权力的,或者说西方换掉一个执政党比较容易,中国换掉执政党很难,正是这样的原因,给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政治伦理要求,你要执政,你也想执政,你就必须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这是政治伦理规则决定的。
第三个层次是精神境界。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政党不同,西方政党不会主动把自己神圣化,他们认为自己是政客,因为他们不靠这个来执政,中国共产党却是离不开自我神圣,因为只有神圣才不需要政党轮替。正是这种逻辑,就必须坚持对集团内成员的高要求,尽管很难做到。时代的变化和政治生态的变更,确实导致共产党集团内的成员很难再达到革命战争年代那种革命热情,那种奋斗精神,因此,在要求更高政治标准的同时,要加入时代元素,这实际上是新政治观所关照的范围。
习近平新政治观的理论体系和基本构成要素
习近平的新政治观是开创文明,这一政治观拥有四大基石,或者说由四大要素构成其理论体系。包括政治规矩、利益共享、传统一脉、合作共赢。结合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特点,政治规矩包含着党纪和法治;利益共享包括经济和政治权利;文化一脉则包含着传统文化和政治文化的一脉,即打破过去以新文化否定旧文化,以新政治思维否定旧政治思维的老路;合作共赢则是在“命运共同体”基础上的跳出冷战的对立思维,以共有的文明和价值实现相向而行。
习近平新政治观的特点是,以新思维改变旧观念,以新规矩更新旧秩序,即先立后破。这与毛泽东和邓小平的政治观有一脉相承之处,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毛泽东强调矫枉过正,先破后立,这反映在《好得很与坏得很》等文章中,更反映在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举措中。虽然我们认为这些都符合革命的逻辑,出发点不能说错,但却导致了中华民族文化与价值观的断裂。邓小平也走了这样的道路,他打破了毛泽东的革命逻辑,跳出“两个凡是”,但囿于历史条件,他不得不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路径,做法没有错,但在打破极左思想的同时没有真正找到新路,换言之其改革开放总体缺乏理论指导,目前一直未能解决的“左”右之争,尽管他一再要求跳出姓资姓社,但没有解决内生理论,共识无法达成,斗争只能继续。习近平“两个互不否定”除了打通党的精神血脉外,还由立而破,解决了过去革命思维下的先破后立而来的断层和虚无。
政治规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提出“政治规矩”。他说,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讲的政治规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党章是总规矩;党的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习近平明确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也就是刚性约束与柔性约束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