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欺上瞒下在公共权力行使和民生项目开发两方面上表现最突出
当被问及在干部欺上瞒下现象中,哪几个方面表现更突出时,84.62%的受访者选择了“公共权力行使”,76.92%的受访者选择“民生项目开发”,69.23%的受访者选择了“个人工作表现”,另有46.15%和23.08%的受访者选择了“个人事项申报”和“个人履历说明”(见图3)。调查结果分析显示,此前媒体持续关注报道的部分领导干部瞒报收入、房产与投资、隐瞒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瞒报个人因私出国(境)等问题仍受民众重视,但关注和重视程度尚不及对于干部职权行使与民生建设两大方面。
公权力行使不当甚至被滥用,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同时影响民生建设。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创新管理,强化服务”,“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力度”,这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让政府更合理地行使公权力。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要树立服务的理念,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责,认识到公共权力由人民赋予,严以用权,不能变权力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缺乏为民服务意识的另一重要表现就是没有正确的政绩观,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是牺牲群众利益打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在切实关系到民生的项目中不作为少作为,而在有利于美化政绩的工程上大力投入。这些年在传统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之外,还出现了如探索某某模式等“软政绩”的形象工程新变种,一些干部利用其吸引社会的关注,获得上级领导的赏识,值得警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腐败问题的大力查处与打击,规范了干部的行为,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强调,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但在公共权力行使和民生项目开发领域,部分干部仍极易出现违规使用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行政事务违规审批以及政府“人情”执法监管等现象,进而滋生腐败,成为迈向贪腐的第一步。
弄虚作假、官商勾结和阳奉阴违是干部欺上瞒下的主要手段
当被问及干部欺上瞒下的主要手段时,受访者选择“弄虚作假”、“官商勾结”和“阳奉阴违”三项的比例明显高于“官官相护”和“假公济私”两项。本题调查结果的具体排序依次为弄虚作假(58.46%)、官商勾结(54.63%)、阳奉阴违(48.92%)、官官相护(32.18%)和假公济私(30.12%)。由此可见,干部欺上瞒下所采取的手段主要集中在弄虚作假、官商勾结和阳奉阴违。近日,海南省审计厅查出违纪违规使用扶贫金1.9749亿元。其中,以违规招投标为主的弄虚作假现象严重。而在江西省纪委查处十八大以来省管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的32人中,30人有违规插手工程谋取私利问题。其中,最高单笔受贿金额达3000万元,折射出严重的官商勾结问题。李克强总理曾在多场合批评的“政令不出中南海”、遭遇“中梗阻”、“最后一公里”未打通等问题,则突出反映了干部惯用的阳奉阴违。
当前,在中央和地方的反腐高压态势之下,“官官相护”的陈旧官场文化正在被打碎,而“铁板一块”的利益小集团也正在消失。2015年4月,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抓住了党员干部做人从政的根本,明确了干事创业的准则,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而配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掀起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整治,使得假公济私之类的伎俩在严风肃纪中得到了整体改善。
体制内监管存在漏洞或不到位、群众监督难以保持持续和深入是造成干部欺上瞒下的主要原因
关于造成干部欺上瞒下的因素,受访者选择“体制内监管存在漏洞或不到位”最多(92.31%),“群众监督难以保持持续和深入”(69.23%)次之,其后依次为“害怕个人升迁受上报信息所累”(46.15%)、“对党纪国法认知或重视程度不足”(33.24%)、“不满职务待遇大肆以公谋私”(32.05%)、“党性修养不足难抵诱惑见利忘义”(31.49%)(见图4)。
监督的不健全为干部“欺上瞒下”提供了可乘之机,人民让渡的公权力如果缺失了对权力行使者的有效监督,就会导致干部权力过分集中,为权力“寻租”提供空间。体制内监管存在漏洞,时常出现职责重复、含混不清等现象,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在法律规定方面,虽然为权力有效监管制订了诸多法律法规,但对违规处罚的措施仍显不够,同时还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此外,现行的考核问责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因为制度漏洞和群众参与监督缺乏而流于表面形式。
严查违规操作和欺骗行为、严惩腐败分子是减少干部欺上瞒下最需要采取的措施
我们将减少干部欺上瞒下应该采取的措施分别设置为独立的选项,并请受访者按照其认为的措施重要程度由高到底依次进行排序。从各选项的平均得分来看,“严查违规操作及欺瞒行为、严惩腐败分子”(3.77分)与“加强巡视工作和抽查力度”(3.31分),在众多选项中排在前两位(见图5)。这也进一步印证了“体制内监管存在漏洞或不到位”为何会位列造成干部欺上瞒下因素调查首位。目前,我国虽制定出台了多项相关法律法规,但对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和惩处机制建设还不够。因此,严厉惩处、加强监管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它能让干部自觉树立“警戒线”,明白突破警戒线的严重后果,不敢肆意妄为、任性用权。
“简化审批环节并及时进行政务信息公开”(3.08分)和“开拓民众参与监督的方式和渠道”(2.08分)也被很多受访者选择,对应了“群众监督难以保持持续和深入”是造成干部欺上瞒下的主要因素之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公共权力透明运行,让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让社会监督行之有效,能够有效督促干部规范履职。
除此之外,调查结果还显示,“加强党性教育学习提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1.54分)和“提高基层干部工作待遇”(1.23分),也有利于增强干部在思想上的自律意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进而从主观思想和客观物质条件两个方面着手,减少干部欺上瞒下行为。
(执笔:赵博艺、赵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