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在干部欺上瞒下问题中探讨自居作用的意义尤为深远。当自居作用的心理机制出现时,干部个体的自身形象向内萎缩到上级领导的人格与形象中,泯灭了自身个性特征和政治人格,希冀在上级领导的权威保护下寻求一种安全感与归属感。向外则成为领导的人格与形象在社会的放大与再现,进而凭借上级领导的权力为个人带来不易得到满足或谋求个体心理效用最大化。所谓“狐假虎威”也就是这个意思。
欺上瞒下是一种歪曲心理机制
所谓歪曲作用,是把外界事实加以曲解、变化以符合内心的需要。在干部政治心理学研究中,歪曲作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干部个体心理起到隔离作用。干部个体把部分的事实从显意识中加以隔离,不让自己意识到,以免引起精神与心理上的不愉快。在干部个体的心理中,最常被隔离的是与事实相关的个人感觉部分,因为此种感觉易引起焦虑与不安。换言之,即不承认自己行为的真正动机,找一个表面上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为自己辩护,有了这些理由将事实隔离并压制在潜意识以下,心里就不再紧张焦虑了;二是为干部个体起到合理化作用。当干部个体的动机未能实现或行为不能符合社会规范时,尽量搜集一些合乎自己内心需要的理由,给自己的作为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掩饰自己的过失,以减免焦虑的痛苦和维护自尊免受伤害。譬如,部分领导干部“报喜不报忧”,有的怕承担责任,面对重大网络舆情、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不主动面对媒体、舆论,不主动向上报告,遇事总想捂着掩着,最后导致纸包不住火,事态失控,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这种心理机制,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歪曲作用。若存在侥幸心理,借各种托词以维护自尊,试图为自身成绩夸大行为寻求合理化慰藉,就不免有文过饰非,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之嫌。
欺上瞒下是一种推诿心理机制
所谓推诿作用,是指将个人的缺点或失败,推诿于其他理由,找人担带其过错,个人内心得以避免产生焦虑。譬如,在一些单位,有些干部遇到有权有利的事就抢,见到无权无利的事就踢,碰到担责任就推。某些机关对下面的请示报告,批来转去,在“研究”中扯皮、循环,有的一拖就是几个月、几年,甚至在运转过程中文件丢失,竟然找不到问题所在,查不到责任单位,说不出个中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文来文往,旷日持久,使本来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有些领导干部遇到棘手的事就“推出去”,少数行政执法人员奉行私利至上原则,收了好处就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不管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直到民怨沸腾、捂不住了才去处理,都是这种推诿机制作祟。
部分领导干部欺上瞒下的原因
欺上瞒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反“四风”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欺上瞒下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理念信念不够坚定,党的宗旨意识淡化
无论哪种欺上瞒下,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对“总开关”的把握如果不能做到常抓常新、深入持久,党性教育、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大大降低,就会对干部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无所谓。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缺乏开拓进取精神
自从中央推出八项规定和反“四风”以来,一些领导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保质保量。有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思想,藏着掖着,害怕承担风险,不敢打破常规,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实质性突破。
能力水平欠缺,缺乏干事创业的本领
一些领导干部能力不足,或因年龄、健康等因素,或出于思维习惯等其他客观原因,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甚至出现较大失误。有的领导干部工作态度粗暴,领导艺术性差,导致单位内部不团结、矛盾意见大,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单位形象和工作开展。有些领导干部德行表现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民主测评中的反向反映和负面评价比较集中,且经核查属实。
绩效考核科学性不够,缺乏切实管用的激励
欺上瞒下行为的根源在于现行的干部绩效考评制度不合理。对绩效的简单化、数量化、突击性考评,误导了部分领导干部员的行为。特别是在一些地方的绩效考核中,忽视了中国政治的具体实践,简单化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引发了大量不良反应。比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泛滥,考核造假时有发生。一些硬性的、量化指标的下达,给领导干部很大压力。表面的、突击性的检查,导致面子工程、造假行为层出不穷,情急之下,有些干部不得不搞欺上瞒下,以应付过关。
防止出现干部欺上瞒下现象的对策思考
第一,增强宗旨意识,防止产生欺上瞒下的价值取向。强化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补足精神之“钙”,培育好干部的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好干部”作为自觉追求的价值取向,增强对民负责意识和担当意识。
第二,强化执纪监督,形成防止欺上瞒下的硬性约束。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力度,对工作欺上瞒下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治庸问责”。
第三,科学绩效考评,建立防止欺上瞒下的制度保障。考核评价就是指挥棒和风向标,要充分发挥好考核工作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杠杆作用。要让欺上瞒下的领导干部在考核中“现原形”,对勇于担难担责的干部,重点培养、优先选用,鼓励创业,宽容失误,真正让“老实人”受重用,让欺上瞒下的领导干部没有生存土壤。
第四,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防止欺上瞒下的长效机制。根治欺上瞒下歪风,不仅要从干部思想层面解决不愿为、不想为问题,更需要从制度建设层面发力。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业绩台帐制度,推行多层面、立体化的工作评价办法。建立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让欺上瞒下的干部无处遁形。
(本文作者分别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