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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闽台经贸合作 促进两岸融合发展(2)

三是硬环境与软环境并重,着力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建设共同家园是培育共同产业、打造共同市场的环境保障,是实现融合发展的高级阶段。福建与台湾具有语言、文化、血缘等天然优势,如果能打造一个与台湾无差别、无隔阂的生产、生活环境,不但对深化经贸合作,吸引台湾要素集聚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更对促进闽台民间了解、互动、融合有着莫大的意义。平潭综合实验区已经提出建设“两岸人民共同家园”的目标,并且在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了初步成效。福建应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为突破口,加大硬环境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力度,加快建设两岸共同家园,推动两地人员便捷往来、日常交流普遍化、居住生活同质化。

在硬环境建设上,主要应着力抓好两方面:一方面是下大力气完善交通设施,努力构建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和重要通道。完善对台客运基础设施合适,提升“小三通”服务品质和水平,不断增设对台客运直航点。拓展闽台空中直航规模和空间,争取开辟海峡直飞航线。推动闽台机动车辆互动,进一步发挥闽台客滚运输航线作用。积极推动厦门国际邮轮母港建设,力争开通两岸邮轮运输部定期航线。另一方面是下大力度完善生活设施,努力构建无差别化的居住配套。在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台商投资密集城市规划建设一批相配套的台湾医院、台商子弟学校、台湾人生活社区等,进一步吸引台湾人来闽居住生活。

在软环境建设上,主要应着力抓好两点:一是营造深度认同的文化环境。充分发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等祖地文化的深厚影响,继续推进闽南文化保护实验区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增强台湾民众对“根、祖、脉”的文化认同。进一步提高媒体入岛实效,创造条件允许台湾相关媒体频道落地福建特定区域,推动两地媒体深入对接,扩大双方影响力。二是营造取向趋同的制度环境。围绕建立起法治化的共同市场的大目标,进一步修改完善与法治不符合、与国际惯例相违背的制度规定,能通过地方立法形式的就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固化下来,无法突破的就在平潭、厦门等特定合作区域先行先试,持续推动闽台两地在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规则、竞争法则、人才制度上的无差别化。

四是深化闽台经贸合作需要中央支持的政策措施。中央一直对福建、对台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支持福建“在中央对台工作总体方针政策指导下,积极探索对台交流合作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在对台经贸、投资、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争取率先突破,取得经验”。鉴于福建在对台工作大局中的特殊地位,从深化闽台经贸合作中碰到瓶颈制约出发,围绕培育两岸共同产业、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建设两岸共同家园,需要中央层面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赋予福建更多的对台工作自主权与灵活处置手段。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责编/许国荣(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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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闽台经贸   两岸   合作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