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贸易规则重构是助推中国深化改革的重要动力。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我国对外开放的历程,不仅是接受国际经贸规则的历程,也是参考这些国际规则、推进自身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由此所带来的改革红利可能远大于开放带来的直接利益。同时也要看到,虽然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但国内体制和政策远不能适应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仍需加快市场化发展和改革步伐,构建新型的政府与企业关系,以有效应对美欧发达国家的全球经济治理战略调整对我国制约的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调速换挡的新常态,经济结构改革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期。注重制度建设和规则保障,将是未来我国构建和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无疑,深层次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之一。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给我国带来了压力和挑战,但其总体方向是积极的,反映了当今世界经济的变化,是以规则的变革和完善来适应全球经济贸易发展的新趋势。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这一点。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重构,对接国际规则变革趋势,可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的参照体系和目标方向,注入新的动力,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作为一种外部压力,国际贸易规则重构可以促进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国营企业以及项目审批等诸多领域实现改革新突破,从而营造新的制度红利,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和良性增长打下基础。
积极参与贸易规则重构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义务。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是全球最重要的跨国投资目的地和日益重要的资本输出国,我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联系不断加深。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是我国成长为世界经济贸易大国,进入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提升自身软实力,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综合实力增强,发达国家不愿丧失在国际体系中的优势地位,不断加大对我国承担国际责任的要求和规则约束,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开放市场的期待越来越高。按照权利责任相适应的国际法原则,我国要将自身国际影响力制度化,也要积极参与国际机制改革和规则制定,承担与我国经济实力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
我国必须更多走向国际治理前台,发挥世界经济贸易大国影响力,肩负起负责任大国的义务。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重构就是要制定国际贸易新规则和新标准,以引导未来国际经贸走向。在这一重大变革中,我们不能被边缘化,丧失时机。我国应建设性地参与各种类别的贸易谈判,为自己争取更大的空间和话语权。而随着我国实力的增强,在全球公共品的提供上,采取“搭便车”的做法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有必要在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中主动寻求和发挥与自身实力相称的建设性作用,承担与自身地位相匹配的大国责任,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全球责任与自身利益诉求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