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要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育人环境。
——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2013年9月30日)
我国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写进了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但直到2012年才得以实现。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2012年以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持续保持在4%以上。
“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指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此外,要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涨收入:缩小收入差距 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
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努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和具体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缩小收入差距。
——习近平主持政治局集体学习(2015年11月23日)
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2月26日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2014年中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9,超过国际公认0.4的贫富差距警戒线。
社科院数据显示,2012年城乡居民高收入家庭(最高20%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43797.5元,而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1587.7元,两极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相差20多倍。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收入最高20%家庭的收入是最低20%家庭的19倍。这两个数据都表明,中国家庭收入差距明显已成为不可忽略的社会问题。
“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指出,要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
同时,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