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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中国社区治理与未来转型(2)

如何从威权式治理过渡到参与式治理

传统威权式社区治理的发展或创新已经触碰到了“天花板”。也就是说,当今中国社区治理发展或创新无非是不断地加强和强化政府的亲民和效率。但社区发展的未来却是要从威权式治理向参与式治理的转型。这由如下现实发展条件所推动。首先,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社区成员多元价值观的发展,而社区共享价值的形成要经由沟通和参与而形成的协作关系。其次,社会异质化导致参与需求不断扩大。最后,社会自治空间不断扩大,社会成员的自主性、异质性、依赖性及流动性都发生了变化,使得社会整合或社区协作关系需要建立在利益与价值共享的基础之上。

也就是说,经济社会发展在改变着传统社区的同质性和整体性,促进了社区成员的分化和多元化。社区成员在职业、收入、居住和生活方式等领域,个人的选择增加,个人发展的途径出现多元分化。同时,社会资源的分散造成社会权力的分散,不同利益群体的权利意识不断得到强化。换言之,传统威权式治理的社会基础和制度保障条件都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多元主体的发展和成长,不仅分享着对社会资源和社会活动空间的支配权,也要去直接参与社区发展的价值分配和目标定向,并通过各种形式影响政府政策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

从社区的本质属性上看,社区不需要权威的集中管理,社区自治是社区居民的本质意志。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将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过程与公民积极参与的热情和行动结合起来,即如何将有序的公民参与纳入到政府公共管理过程中来,在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中融入积极、有效的公民参与。这就是传统威权式社区治理面临的挑战。

第一,居民拥有更大控制权。现今的社区,绝大部分是由城镇的居民委员会改名而来,少部分由并入城镇的村委会改名而来。无论从治理原则还是从现实社区支配关系上看,居委会或村委会都是政府权威的一个环节或部分。在威权式治理结构中,社区居民只是秩序的一个“网格”和被动的服务消费者而已。从对政府权威“普遍服从”的治理,到居民拥有更大控制权的参与式治理,必须向社区居民自主治理价值回归,回归到由非职业人员和公民拥有更大控制权的参与式社区治理中来。亦即从“普遍服从”向广泛的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转变。这意味着,传统的基于行政权力、控制、职位“合法性”的威权式治理势必失去存在的依据和意义。

第二,祛除社区的过度官僚化、职业化和专业化。现今中国社区的行政管理者追求的是政绩和效率,并以日新月异的所谓“精细化管理”来不加节制地推行官僚化、职业化和行政化,它的目标就是管理和秩序。与此同时,为了标榜民意,它不断地制造和培养“样本代表”(社区参与的“积极分子”),以加强自身的合法性和执行力。但经验证明,精细化管理只对秩序的维护有利,对社区协作关系的有机整合,几乎没有任何益处。因为一种秩序是行政权力强制管控的结果,另一种秩序是基于社区成员价值共享与利益共享的结果。须明确社区的“本质意志”是什么,社区不是靠权力、法律、制度的观念等强力整合起来的机械合成体。因此,回归到由非职业人员和公民拥有更大控制权的参与式治理,乃是当今中国社区建设的第一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第三,社会组织的发展和成长是实现向参与式社区治理转型的结构性条件。社区是具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人组成的社会组织的空间或地域单元。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社会组织是社区和谐和有序的力量源泉,是具有合作精神的载体。一方面,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而不必受制于外力或他人;另一方面,社区成为一个有机共同体,使社区成员拥有归属感和认同感。但现实的社区治理结构却没有上述社会组织存在或成长的空间和条件。比如,党的十八大提出,取消社会组织的审批制,实行登记制,但在很多地方却不能实质性推动,当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现今,遍布社区的是官办的或半官半民的社会组织,这类社会组织对基于价值共享与利益共享的参与式治理,可能没有任何实质性推动意义。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政治文化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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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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