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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的精神滋养和文化追求(2)

二、中国梦也是文化复兴之梦,实现中国梦必须努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精神文化生活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文化因素的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华民族历来重视精神文化生活,并且深谙“仓廪实、衣食足”与“知礼节、知荣辱”的内在逻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中指出:“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中华民族的先人们早就向往人们的物质生活充实无忧、道德境界充分升华的大同世界。实现中国梦,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飞的发展过程。”可以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一个民族在物质上不能贫困,在精神上也不能贫困;只有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富有的民族,才是一个真正有强大生命力、凝聚力的民族。习近平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指出:“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不仅要在物质上强大起来,而且要在精神上强大起来。”可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多方面的内涵,精神上的强大、文化上的复兴,无疑是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

实现文化复兴,决非简单地再现昔日的文化样态,因为复兴不等于复古,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创新;精神上的强大,绝不意味着孤芳自赏、妄自尊大,主要体现为民族凝聚力、精神创造力的强大。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这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的自觉、自信。实现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需要我们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正确看待中华传统文化,“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

历史地看,中国传统文化毕竟是在农耕文明时代和小农经济、宗法制度环境下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不可避免地带有不同时代和提出者阶级地位的烙印,存在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在一些方面不能适应当前现代化建设、民主法治进程和民族复兴大业的现实要求。因此,必须站在时代的和历史的高度,对它加以细心清洗和现代转换,才能使之在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焕发出新的生机。实施这项宏大的工程,需要有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观,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这里主要论及的是传统美德,其实包含着对待传统文化的一般方法论原则。他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这就对如何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总体而论,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虽然意蕴深刻,但是表现出某些不确定性、模糊性,系统性和逻辑性似显不足,其中的许多经典命题亟待做出“创造型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时不待我,但非一日之功,亟待当代中国人的文化自觉、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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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文化   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