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产权形式。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归属问题是土地产权制度安排的基本内容。古代的井田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百姓在井田上灌溉耕种,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土地私有制产生后,地主以收取地租为条件,把土地租给农民耕种,相分离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随之进入了与封建剥削制度相联系的历史时期。从东汉末年起,豪强地主乃至士族地主集团的势力不断膨胀,拥有所有权的地主与行使使用权的农民之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明清时期,封建租佃关系中的地主与佃农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不断走向衰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有了新的发展。
5.各朝代都注重提高国家汲取能力。提高国家汲取能力,为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始终是中国历代王朝维持统治的头等大事。对传统农业社会的中国来说,由于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财富之母、财富之源,历史上的有为之君都善于处理土地利益分配关系,从中筹集财政收入。在各王朝的兴替中,新王朝建立初期,国家资源动员能力和汲取能力比较强,但到了朝代中后期,国家汲取能力显著下降,为确保财政收入,一方面苛捐杂税丛生,农民不堪重负;另一方面财政入不敷出,改革土地制度和提高汲取能力的呼声很高。
6.精细化管理土地历史悠久。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儒家文化传统比较擅长道德伦理教化,而不善于西方文化传统中的量化思维、精细化管理,并认为这是中国工业化道路落后于西方世界的深层次原因。应该说,这样的认识并不客观。事实上,中华农业文明发达,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曾是世界上最早对土地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国家。在公元前2000多年的夏禹时,就已有“九州”各地的土地调查;在西周青铜器彝器铭文中,便有土田的数字可稽;春秋中叶以后,鲁、楚、郑三国先后进行过田赋和土地调查;唐中叶尤其是宋代以后,私有土地日益发达,地籍逐渐取得与户籍平行的地位;明代中叶以后,进行了全国统一的土地彻底清丈,鱼鳞图册成为征派赋役和地籍管理的主要依据[3]30。还有,唐朝时期的租庸调制虽为不少历史学家所推崇,但该制度的推行要靠账簿户籍的统计清查。实际上,如果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跟不上,制度实施会很容易出现窘境,而这又会反过来迫使政府改进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