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族的角度看,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以及自治能力均有明显差异,有的民族地区较早地进入现代工业社会,而有的民族地区尚处于农业或游牧社会。所有这些情况表明,我们必须创立自己的社会治理理论,找到适合中国人的治理方式,“包容地对待复杂社会”中多样性的民族文化,坚持求同存异,注重和而不同。
第四,多元社会思潮的冲击陡增了中国社会的复杂性。认识来源于实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结构的转型、对外交流的深化、互联网络的兴起,西方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蜂拥而入,不可避免地冲击着我国原有的家庭观念、国家观念、个人和宗族观念,形成了十分复杂的社会思潮:传统与现代、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公平均等与效率至上、恪守传统与崇尚变革等观念相互交织在一起,纷繁复杂,良莠不齐。在各种思潮影响下,一些人羡慕发达国家的民主与自由,却不愿遵守严格的法制与规则;渴望个人利益最大化,却不想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幻想一夜致富,却不肯付出艰辛的劳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有审慎甄别,才能形成符合中国特质、适应复杂社会的治理对策。
复杂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
中西之间不仅有社会复杂程度的差异,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更是大为不同。
追求单一性和简单化是西方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注重逻辑推理、强调直线思维是古希腊以来西方人基本的思维方式,到了近代,康德通过四个二律背反命题概括了西方人思维方式的特点。他们强调同一性、非矛盾性与排中性,认为事物的本质不会发生变化,变化的只是本质的影子,任何事情或价值只能在“是”与“非”之间二者择一,“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没有中间状态,除此之外全是鬼话”。⑤这种“是”与“非”绝对不相容理念构成了西方人特有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在这种思维方式影响下,西方人喜欢从整体中把事物分离出来进行逻辑分析,强调个体的独立性以及个体的作用,而在把个体整合起来形成社会整体时,则习惯于依赖各种正式规则。正如费孝通所言,西方社会的个体就像一根根“筷子”或“田地里的稻草”,把这些筷子或稻草组合起来的力量则是象征着规则的“绳子”,⑥而这些筷子或稻草本身具有独立性。因此,西方人强调简单性、线性化,关注当下且着眼于局部,以结果为导向,所谓“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认为一切要由市场来决定,政府只能作为最后的出场人,当政府与市场失灵的时候只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就可以实现社会良性运转。这些社会治理思想正是单向度思维方式的集中表现。尽管如此,但由于西方许多国家或者人口不多,例如北欧各国只有几百万人,内部差异不大,共同体意识较强,容易实行单一的社会福利制度;或者是个历史很短的移民国家,容易实行并认同个人主义,如美国。所以,追求单一性和简单化的社会治理逻辑,倒也往往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