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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评估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从现阶段来看,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有效化解执行难。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进行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以及“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为此,研究总结司法执行工作的经验做法与成效,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为中央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提供参考,非常有必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创新实践,在化解执行难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并于2011年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为实现该目标,深圳中院以信息化和标准化为抓手,于2014年出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以下简称《实施标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组成联合课题组,在梳理已有执行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深圳中院的执行标准及工作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为全国层面解决执行难提出对策和路径参考。

评估背景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与举措。党的十八大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法发〔2013〕9号),提出深化执行制度机制改革,“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分权制约的执行模式,完善执行联动机制”。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二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广东高院”)的探索与努力。为了有效推进执行工作,适应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能动司法的要求,广东高院尝试由“被动执行”改为“主动执行”,并于2008年底启动主动执行制度改革,随之确立了一系列试点法院。2009年,广东高院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各级法院全面实行主动执行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法院实行主动执行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在全省正式推行主动执行制度。

三是深圳中院分权集约改革。自2011年起,深圳的执行工作主要围绕执行分权—集约改革展开,对执行权力进行科学化配置,并依靠网络技术和大数据,提升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

评估要素

评估主体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评估本身的公信力,课题组对深圳中院《实施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深圳中院是否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进行评估。此外,2015年5月,深圳市律师协会牵头组织成立第三方评估团,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第三方评估团成员40人,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媒体人士、企业法务、律师界代表及港澳人士等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

评估对象

深圳中院2014年出台的《实施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是评估的主要对象。《实施标准》是深圳中院对近年来执行工作的总结和提炼,包括《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程序规范》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体指标》两部分。

评估方法

文献分析。课题组在对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上,重点收集了深圳中院乃至广东高院2011-2015年有关执行工作的制度文件、工作总结和统计数据,对这些文献进行梳理、比较、分析和挖掘。

问卷调查。课题组以深圳律师、其他地区律师和深圳法官为对象分别设计了三套调查问卷。法官问卷共计发放了317份,回收317份。其调查对象包括深圳中院及各基层法院的法官,除了6份问卷未回答所属法院之外,调查对象来自深圳中院的法官有190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有121名。在已回收的317份问卷中,回答办理过执行案件的有187人,占59%。律师问卷则分为深圳律师和其他地区律师两套,深圳律师的调查问卷由深圳市律师协会负责发放,其他地区律师的调查问卷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托其他地区的律师协会及律师事务所发放。深圳律师问卷发放了1500份,回收有效问卷1465份,其他地区律师问卷发放了2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933份。

案卷评查。课题组从深圳中院2011-2014年结案的执行案件中,每年随机抽取50份案卷,共选取了200个案卷,并于2015年5月赴深圳中院调取了所需的案卷。课题组按照结案方式对200份案卷进行归类,其中以驳回执行申请结案的有18份(占9.0%),部分执行完毕的5份(占2.5%),全部执行完毕的99份(占49.5%),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69份(占34.5%),终结执行的4份(占2%),还有5份(占2.5%)是其他结案方式。

访谈。为进一步了解执行工作亲历者对执行工作的态度和看法,课题组对相关企业和执行法官进行了座谈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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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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