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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部署(2)

核心提示: 民族工作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促进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

当今世界进入e时代,信息网络技术对社会的影响日益巨大且深刻,这对创建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创建活动如果不能适应新形势、适应年轻人、适应网络时代,简单重复就会产生审美疲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强民族团结要创新载体和方式,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进理念、手段、方法的创新。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创建工作在网络时代的新规律。要主动顺应新趋势,更加注重实效和细节,让创建活动更亲切、更有人情味。创建活动来源于基层、发展于实践,必须鼓励基层发挥创新精神、大力探索,每个地方一年只要有一项创新举措,全国创建活动的局面就会非常生动。

一是树立人文化的理念。人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打动人心。要改变“大水漫灌”宣教,针对不同受众搞“滴灌”,少些大路货,多些“私人订制”。要因地制宜,考虑东、中、西部地方的经济文化水平,照顾到不同民族心理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开展活动。优秀文艺作品,对于展示少数民族时代形象、呈现民族艺术魅力、凝结民族团结美好情感,作用非常显著和广泛。曾经有一些经典作品,如《阿诗玛》等老电影、《北京的金山上》等老歌曲,感动了整整一代人。近年来也涌现出不少好作品,比如歌曲《一个妈妈的女儿》、图书《我从新疆来》《茶颂》《狼图腾》、电视剧《丝绸之路传奇》都比较成功。发展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民委一直大力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都很支持,希望这类书籍、电影、歌曲、节目再多一些。

二是多用大众化的方式。大众化,重点是要扩大参与、融入生活。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在新技术、新媒体方面多动脑筋。用好微信、微博等方式,掌握自媒体时代的传播方式,达到短、平、快的宣传效果。要动员各族群众一同参加民族节庆、传统体育运动等活动,在交流中加深各族群众的了解,在互相学习、互相欣赏中增进感情。“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是创建活动中一个传统项目,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种形式要坚持,具体方式要与时俱进,找到适应新时代的耳目一新的举措,扩大综合效应。

三是打造实体化的载体。实体化,关键是有抓手、有平台。要将宣传教育资源向基层、社区倾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发掘和培育一批模范单位和典型人物,带动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近年来,国家民委表彰了一批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命名了100多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要更好地发挥“模范”“示范”的引领作用,加强宣传推广,讲好中国的民族团结故事。要继续建设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硬件上搞好场景宣传,软件上挖掘人文内涵,运行上要与当地学校和有关单位对接,积极组织开展活动,把民族团结的细节及意义充分呈现出来,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坚持务求实效,进一步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

各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促发展、惠民生结合起来,使各族群众受教育、得实惠,让团结创建走进了群众心里。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云南调研时指出,要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树立“全面建成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决心,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他强调,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首次提出并阐释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践行共享理念,内在要求必须把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民族团结有机结合,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得到公平正义的对待。

一是全面小康同步,让群众有参与发展的获得感。创建工作要瞄准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这个目标,发挥中央、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更要加大政策投入,加大差别化政策支持,培育民族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布局一批重大项目,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激发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无论是发展二、三产业,还是开发项目、建设重点工程,都要树立民生导向,通过政策举措引导,增加当地群众就业,促进当地群众增收,保护当地生态,让群众享受到发展成果。

二是公共服务同质,让群众有公共服务的获得感。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大,民生差距更大。要坚持把改善民生放在对口支援的优先位置,项目资金要最大限度的用于破解民生难题、促进脱贫攻坚。重点围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很多州县条件艰苦,公共服务人均成本要远远大于内地。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事业经费注重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正是从全国一盘棋、各民族一家人的大局出发的。落实政策时,必须统筹民族与区域因素,使同一区域享有大致相同的公共服务,不要人为造成政策陡坡,让当地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

三是法治保障同权,让群众有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公平正义是所有获得感的重要基础。要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认识法律保障与民族团结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事件,必须旗帜鲜明地捍卫社会主义法制尊严,旗帜鲜明地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旗帜鲜明地打击犯罪行为。对以民族身份作为非法行为挡箭牌的人和事,都要坚决反对、依法治理。只有一视同仁、依法保障,使我国公民不分民族、信仰、性别、职业、地域,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真正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权威,为民族团结保驾护航。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民族工作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15年11月4日。

责编/高骊 美编/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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