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治理的未来:在博弈中谋求合作
当前,全球网络空间的治理仍然处于美国的掌控之下,但是经过国际社会十余年的推动,美国的这种优势地位正受到严峻挑战,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正处于演变的关键阶段,而各国对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的争夺也更加激烈。由于垄断网络核心技术和关键资源的需要,加上存在基本价值观念上的分歧,在网络空间治理需要建章立制的关键时期,短期内国际社会关于网络空间治理的矛盾可能会加剧。在联合国主导的网络治理进程不断获得进展的同时,网络发达国家则在2011年启动了“伦敦议程”,经历了“伦敦会议”“布达佩斯会议”和“首尔会议”。两种治理路径在多种场合展开交锋。2012年,在第66届联合国大会上,中俄两国联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向大会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提出网络空间主权概念,指出网络空间治理要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也要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的多样性等,但遭到西方国家的强烈抵制。2012年召开的国际电信联盟大会上,89个发展中国家和55个发达国家就“成员国拥有接入国际电信业务的权利和国家对于信息内容的管理权”这一条款出现严重分歧,导致发达国家拒绝在大会通过后的《国际电信规则》签字,这说明了当前国际社会在网络空间治理上展开合作的难度。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指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即“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建立良好秩序”,表达了中国的原则立场。面对复杂形势,中国作为网络发展中国家,需要认真谋划,维护自身权益和构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良好秩序。
首先,中国应该高举“网络主权”大旗,捍卫自己的网络空间。当前围绕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争论的核心议题就是网络空间是否具有主权属性,如果网络主权不能得到确认,就意味网络空间只能是有利于网络发达国家的“全球公域”,在发展中国家既缺乏核心技术又缺乏关键资源的情况下,就没有任何参与国际合作的资格。中国应该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声言并主张自己的网络主权,争取他国的认可,在此基础上维护好利用好自己的网络主权,对任何侵犯自己网络主权的行为要坚决反击并大声疾呼,寻求国际社会对自己网络主权的尊重。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模式选择上,应该支持以联合国为主导的治理模式。
其次,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努力构建网络空间治理的统一战线。由于各国在网络资源和核心技术占有份额不同、价值观念不同、针对的问题不同,在互联网治理上的立场会有很大不同,例如在反对毒品走私、人口拐卖等网络犯罪问题上,中国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能找到共同立场,很容易在网络空间展开联合治理;在网络关键资源如ICANN管理权的国际化等问题上,包括欧洲国家在内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对美国独揽全球互联网的控制权感到不满,很容易展开合作;而在价值观念问题上,中国与主张文化多样性的非英语国家更容易找到共同语言;由于发展阶段相近,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在网络主权、经济利益、网络技术等方面更容易找到共同立场。要善于在分歧和矛盾中找到共同利益,拓展共识。
再次,利用好现有的制度平台,推动网络空间新型机制建设。当今世界在联合国主导下的国际电信联盟是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主要制度平台,具有广泛性和较强的合法性,是宣传自己主张、维护自身权益的主要舞台。同时,也应该利用包括西方网络发达国家主导的林林总总的机构和论坛,表明自己的立场。中国还应该利用好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现有机制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的价值和作用。此外,还应该创设自己主导的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平台。中国从2012年起创办新兴国家互联网圆桌会议,并从2014年起召开了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这些论坛的定期化和常态化表明中国正在积极参与网络空间的新型机制建设,这对国际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的完善、对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第四,加强本国网络空间治理,增强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资本。通过对国内的网络空间治理,可以为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合作提供经验支撑,同时也可以将跨国网络空间问题产生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而针对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内容的需要进行坚决拦截,对于网络攻击则应坚决回击,这样在净化网络空间、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同时,也能够起到宣示网络主权的作用。网络治理更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内容建设,国家应该加强文化建设,增强本国的文化软实力,提升本国人民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抵制外来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