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在网络核心技术上要取得突破,打破发达国家的垄断。发达国家在当今互联网治理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对核心技术和关键资源的垄断。也就是说,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话语权,是以掌握和运用相关的网络技术和关键资源为基础的。只有消除了与网络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鸿沟”,网络发达国家基于技术垄断而获得的巨大既得利益才会丧失,发展中国家才能赢得平等的对话资格,发展中国家的意愿和要求才会得到尊重。鉴于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如果不能在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领域取得全面替代性的进步,也应该在关键技术领域积极寻求局部突破,这样才能提升与发达国家对话的平台,在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中寻找最有利于自己的位置。
注释
①John Perry Barlow,"A Declaration of the Cyberspace", Davos, Switzerland , February 8, 1996, published on the website of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https://projects.eff.org/barlow/Declaration-Final.html, 访问日期:2016年1月16日。
②虞崇胜、周旭怡:《秩序重构与合作共治——中国网络空间治理创新的路径选择》,《理论探讨》,2014年第4期。
③何宗强、李婷:《美国网络外交的效用分析——以奥巴马政府对伊朗网络外交为例》,《国际论坛》,2012年第2期。
④11刘杨钺、杨一心:《网络空间“再主权化”与国际网络治理的未来》,《国际论坛》,2013年第6期。
⑤林丽枚:《欧盟网络空间安全政策法规体系研究》,《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15年第4期。
⑥杨国辉:《欧盟国家网络安全战略》,《中国信息安全》,2012年第12期。
7Ellen Nakashima, "Pentagon ups ante on cyber front", the Washington Post, 19th March 2012.
⑧刘长安、张百玲:《欧盟发展进攻性网络能力》,《人民邮电》,2014年1月13日第007版。
⑨魏岳江、薛忠玉、孙立华:《世界各国的网络战部队》,《国防科技工业》,2012年第5期。
10赵保献:《网络空间规则制定,战略博弈加剧》,《中国信息安全》,2015年第12期;沈逸:《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理论与实践》,《21世纪经济报道》,2016年1月11日第8版。
12汪玉凯:《建立安全有序、共同参与的互联网治理体系,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议题》,《中国信息安全》,2015年第12期。
13沈逸:《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原则之争与中国的战略选择》,《外交评论》,2015年第2期。
14程群:《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和互联网国际治理未来走向》,《国际论坛》,2015年第1期。
15阚道远:《美国“网络自由”战略评析》,《现代国际关系》,2011年第8期。
16陈旸:《欧盟网络安全战略解读》,《国际研究参考》,2013年第5期。
17沈逸:《后斯诺登时代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年第5期。
18张纯厚:《全球化和互联网时代的国家主权、民族国家和网络殖民主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2年第4期。
19Château de Bossey, "Report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Internet Governance", http: //www. wsis. org/docs/WGIGREPORT. pdf, 访问日期:2016年1月26日。
20李山:《欧盟力推互联网管理全面国际化》,《科技日报》,2014年2月14日第002版。
21康彦荣:《欧盟互联网内容管制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世界电信》,2007年第2期;刘挺:《美国去网络极端化的实践及启示》,《国际研究参考》,2015年第12期。
22沈逸:《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理论与实践》,《21世纪经济报道》,2016年1月11日第0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