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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与参与: 社区治理改革的内在逻辑

社区治理是治理理论在社区领域的实际运用,它是指对社区范围内公共事务所进行的治理。当下城乡社区治理仍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城市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过重一直被认为是制约社区治理的重要原因,而各地推动的社区治理改革首先要解决如何淡化居委会行政色彩,真正激活其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功能。但是,从笔者对南京、上海部分社区的调查来看,单纯的去行政化是不能够充分激活社区自治的活力的。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只有准确理解把握“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应有之义,社区治理工作才不会出现这样的自治困境: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会使居委会被“架空”,造成行政工作虽“去”,居民自治却没有“来”。

社区自治难

社区治理的愿景就是不断地提升社区的品质,让社区居民拥有归属感和幸福感,让居民主动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当中。而居民自治难以激活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和社区参与途径不足。总体看来,很多地区在增加社区参与途径上虽然做足了文章,并试图以此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但是从结果来看,居民的参与意识提高的效果并不显著。这种类型的居民参与,其结果往往是社区参与的“专业户化”,即表面上社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真正参与的却都是些老面孔,其中甚至不乏有些居民是冲着活动的物质奖励而来的。这种参与非但对于提高社区治理效果无益,而且示范效应也不好,甚至会适得其反,造成居民对居委会和积极分子的反感,自主权非但没有激活,社区的凝聚力反倒是受到了破坏。

由居委会来提供各种服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是增加社区参与途径的重要方式之一。政府调用大量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却并没有有效提高社区治理绩效。导致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需要进一步挖掘的,通过在上海A社区和南京B社区两地的调研,笔者针对实地取得第一手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分析,对影响社区自治的因素进行梳理和探讨,以期从总体上提出推动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对策,破解社区自治困境,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具体思路和政策支持。调研的这两个社区都属于老旧小区,居民结构类似,老龄化比较突出。其中,B社区拥有近万人口,拥有一个高层小区和一个多层小区,A社区人口规模只有四千,拥有两个多层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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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国家治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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