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学生就业是一个由学校走向社会的系统的、动态的变化过程。影响大学生的就业因素包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择业观念、就业储备、就业政策等。从就业的实现到未来的职业发展,需大学生本人、高校、企业、社会和政府四方做出不同的努力。
【关键词】大学生 就业 路径 迁移能力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失业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就业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及国家稳定。大学毕业生是中国就业人群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就业状况受社会各方所关注。虽有数据统计表明,2011~2014年大学生的整体就业率有逐渐提高的趋势,但由于大学的逐年扩招造成的就业基数的不断增大,及未实现就业大学生绝对数量的不断增加,在失业率的统计中,大学生的失业率始终高于城镇的平均失业率水平。未来几年内,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仍然巨大,大学生“就业难”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对这一问题,学界曾给予极大的关注并认为,影响大学生的就业因素包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择业观念、就业储备、就业政策等。研究发现,在具体实践中,大学生自身综合能力的提高及就业实现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上述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多种因素,通过渗透于大学生自身、高校、企业(社会)和政府的行为中而体现出来。因此,本文将大学生、高校、企业(社会)和政府四方面,对大学生能力培养及就业实现问题进行考查,以期通过研究,能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大学生自身综合能力提高和就业观念转换是实现就业的根本
大学生是就业的主体,包括专业知识在内的综合能力,构成了大学生就业的基础,是实现就业及未来职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
对大学生就业研究发现,雇主对学生就业能力的要求一般包括人际能力、个人品性、职业发展能力、通用技能、处理工作能力等;实际就业过程中,大学生的整体就业能力水平偏低,在各结构维度上,个人品性最佳,职业发展能力最弱。在所有技能中,专业能力、适应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是企业对大学生的能力最主要要求。显然,在大学生就业实践中,雇主和社会对易被在校大学生所忽略非专业能力会有很高的要求—这种要求有时甚至还会远远高于对专业能力的要求。
麦可思发布的数据统计报告显示,2012、2013两年,本科和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分别为69%、62%,有近4成毕业生并未从事其所学的专业工作。该信息同样提示出非专业能力在大学生的就业中所占有的分量。所以,从大学生自身来讲,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要以专业技能为中心,实现多种技能的综合发展;深刻认识到专业能力是实现就业的前提,对企业和社会的适应能力是就业能力的重要方面,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是实现更高水平的就业力的保障。
观念会影响甚至决定自身的行为,正确的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要实现成功的就业,在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的同时,就业观念的转变也是大学生应该思考的问题。受传统观念和现实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沿海城市和一线中心城市成为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首选。2009年,北京、广东和上海就聚集了全国28.3%的大学毕业生和42.7%的硕士毕业生。要改变这一现状,政府的适当干预当然是必须的,但更为关键的是大学生自身的就业观念必须要进一步转变。
尽管现阶段还存在着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但应该看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学生的需求结构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小微企业和二三线城市对大学生的需求量有明显上升;为应对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的转化,企业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数量也有明显增大。从我国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的实际就业能力分析来看,不同层次的毕业生客观上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般情况下,重点院校毕业生的可雇佣性技能高于一般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高于高职院校毕业生。所以,并不是每个大学毕业生均适合在就业市场竞争激烈的城市,尤其是一线中心城市。针对这种现状,大学生应当对自身有一客观正确的自我评价,转变自我的就业观念,做好长远的职业规划,不能忽视对能真正发挥、发展自己专长的工作领域和岗位的选择。
高校教育改革:大学生综合就业能力提高的关键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高校多重视学生专业知识的传授,很少考虑学生未来就业技能的培养,导致许多大学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以及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脱离自身办学条件和水平,盲目追求“大而全”的办学定位,加重了不同高校的学科与专业设置出现趋同,严重浪费了有限的教育资源,也成为引发大学生就业难题的重要因素。
大学生的专业和就业技能主要是通过在校学习获得的,高校学科、专业的设置对学生未来就业影响巨大。因此,要很好地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高校就必须对原有学科及专业设置进行改革。课程改革要以满足学生包括就业在内的所有需求为目标,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这一问题学界已有丰硕研究成果,本文不再赘述);在学生的培养过程中,既要注重专业素质培养,更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包括就业技能在内的适用技术培养。
对大学生就业差异研究发现,“普通院校与高职院校毕业生在具体技能方面没有显著差异”,但就业质量上却存在着明显区别,呈现出“按照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及以下的顺序依次递减”的现象,而在工作强度、工作生活平衡度、员工关系等非专业方面,研究生学历人群的表现要比其他学历人群表现的更差。可见,拥有相对较高学历的学生,尽管可能获得较好质量的就业岗位,但其实际职业能力并不能完全与其职业岗位相适应。
大学生就业过程可以看作是一个重新学习的过程,这其中涉及到就业行业、地域的选择,人际关系的处理及专业知识的应用等问题。因此,本文特别强调,在高校的实际教学实践中,要加强大学生可迁移能力的培养,强化职业生涯及终身职业技能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对未来职业的探索准备与就业成功率关系密切,就业准备越充分未来的就业绩效水平就越高。
尽管有学者提出,高校不应成为大学生就业压力的主体,但在过往高校教学实践中,确实存在着过分强调专业理论知识的传输,对包括实践知识在内的可迁移能力培养却不够重视,造成毕业生理论与具体实践的分离的现象。对这一问题,高校(特别是一般高等院校)要特别强调学生未来的真正需要,实现基于能力迁移为目的、以实践为导向的课程建构。在教学理念上,要突出“职业”和“终身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实现由专业知识培养向就业“关键能力”或“核心技能”培养的转变。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要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的可迁移能力,教师在预设教学内容,尤其是对大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和就业教育时,始终注意对大学生相关知识迁移能力进行预设;要围绕创新、团队协作、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培养,来组织开展各种教学活动;努力处理好继承教育和创新教育的关系,把可迁移的创新教育放在教育的首位。
企业与社会:大学生就业稳定与增长的主体
大学生由潜在就业者转化为现实就业者,是其从迈出校门走向社会开始的。从动态上看,大学生的就业包含学校的就业准备和进入社会的就业实现两个阶段,整个就业过程就是学生将学校习得的专业技能应用于社会的过程。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事业单位是实现大学生就业稳定及其增长的主体,社会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影响并最终决定着大学生就业的程度。
从理论上讲,由于学校和学生未来雇主在时空上的分离,必然会造成学生的所学与企业所需之间产生出某种矛盾。从企业发展的现实角度来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仍占很大比重,以技术创新为主的行业、产业发展还稍显落后,市场对以简单劳动为主要劳动形式的劳动力的需求数量要远远大于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力数量。上述问题从客观上造成了付出较大经济成本的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中,并没从整体上占到太多的优势。从学校的培养实际情况上看:高校也没有针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采取相应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适应市场需要的技术培养,造成企业所需要的、拥有技术和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的供给数量明显不足。
企业发展的需求与高等教育培养人才模式的脱节,加大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这一矛盾的解决,既需要高校付出艰苦的努力,同时也需要企业和社会予以积极配合。企业在对待大学生就业问题上,既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更应考虑其所应尽的社会责任。从社会效益上看,企业对大学生进行吸纳,在减少大学生家庭负担、减轻他们对社会的抱怨程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对高等教育制度获得肯定,避免“读书无用论”等错误社会价值观的泛起。况且,“追求在预期存续期内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福利的意愿、行为和绩效”本身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再者,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常常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强烈的正关联,社会责任承担的越多,企业的竞争力就越强,对企业的发展也越有利。
企业积极参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具体途径有多种,除包括直接吸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外,大中型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对大学生定向培养,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有效手段之一。校企联合培养,可以更好地找到、并进一步扩大校企双方各自的兴趣点、利益点,实现双方共赢,这种教育形式有可能成为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未来教学改革的主流方向。没有能力参与校企合作培养的小微企业,可适当扩大接受实习大学生的数量,增进企业和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加彼此之间的好感和信任程度,因为在双向选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企业和大学生彼此之间的信任程度,对大学生最终就业产生有着很大的影响。
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情况来看,中小企业是劳动力需求的主力军,也是吸纳大学毕业生的主渠道。但从中小企业的实际运行状况来看,它们多为民营或私人企业,经营中往往存在着多种困难,为更好地发挥中小企业在大学生就业中的作用,政府要在财政、贷款予以支持,甚至可考虑在税收给予一定优惠,把稳定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扩大大学生就业联系起来,并把它作为一个战略决策来对待。另外,国际经验表明,以私营和个体经济为主的第三产业能够吸纳大量的劳动力,见于我国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吸纳就业人数有限的现状,社会各级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大第三产业的发展。
政府:通过制度为大学生提供公平就业的保障
受传统因素的影响,大学生的就业显示出了某种稳定的、家族性的和“世袭”的特点,家庭和社会在大学生的就业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
受“代际效应”因素影响,很多大学毕业生感觉到,单靠自身的学业成绩、能力素质,要想在激烈的劳动力就业市场获得竞争获得优势,找到一份理想的职业是很难办到的,尤其是出身于社会低端阶层家庭的子女。这种现象加大了就业领域的社会不公,严重地动摇了毕业生尤其是农村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信心,“超过80%的大学生期望政府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对就业市场进行规范,并不断制定和完善有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就业体制,不断完善就业制度,让“显规则”代替各种“潜规则”,实现大学生的就业公平,是当前政府必须要亟待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实现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就业公平性,需要有政策和制度上的保障。
发达国家多采用市场模式,利用市场达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来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这对我们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有极大的参考价值。但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阶段,市场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控往往会出现失灵,因此国家政府出台干预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就成为必然。从就业的表面现状上看,我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最大问题似乎是就业市场中的供过于求,但深入分析可以发现,也存在着诸多有利于大学生就业的积极因素。其中,国家在大学生就业过程进行全面的结构性调整,将有可能成为破解大学生就业难的困境的重要途径。
首先是就业结构。只要国家能从政策上加以引导,大学生就业结构性的供过于求是可以改变的,这是因为结构性供过于求一般是由二个因素造成:(1)市场上有足够数量的适合劳动力供给,但大学毕业生却更倾向于在大中型城市就业;(2)就业市场上提供的大学生劳动力数量、质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很明显,第一因素是就业结构性不匹配的主要方面,这一因素造成的大学生失业多为“自愿性失业”,对于这一问题,除了通过社会、学校和大学生本人的就业观念转变来实现外,最为重要的是政府要从政策上打破由于各种不合理的制度所导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建立起涵盖城乡的、无差别的完善劳动保障体系。而第二条中存在的大学生质量引发的结构性不匹配问题,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是有可能得到很好解决的,发达国家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许多可以借鉴的经验。
国家宏观上的产业结构调整,对大学生就业的推动作用更为重要。因为具有新内涵、需要新技术的新兴产业,一般更容易吸纳拥有专业知识的大学毕业生。实施产业结构的调整政策,实现产业创新,进而增加就业岗位,是解决拥有更多新技术的大学生就业的重要途径。
现阶段,创业正成为大学生“新宠”,为迎合大学生的需求,政府可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努力引导拥有专业知识、掌握新技术的大学生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另外,政府一定程度上加大公共投资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扶持吸纳劳动力强的行业发展,并着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形成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局面,也是增加大学生就业的重要途径。
结论
大学生能力的迁移和就业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大学生自身的努力,雇主的理解、帮助和进一步培养,以及政府的多方面支持多个环节。其中,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综合能力,是实现就业的根本。对高校和企业来讲,学校要找准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共同点,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及可迁移能力的培养;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投入高校教学活动中,建立起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政府要出台相应政策,努力引导、鼓励和支持学校和企业着力于大学生就业工作;同时从制度上保证大学生就业中公平性。相信通过四方共同努力,一定能使高校毕业生成为了解社会所需、为社会所用的、受企业欢迎的、高级技能人才。
(作者单位:河南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部;本文系河南省科技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韩就业形势及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比较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52102410044)
责编 /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