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传统宇宙观和道德观的集中体现。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儒家“天人合一”思想蕴含了整体、和谐、适度、节用等理念,与现代生态伦理的诸多方面相一致,具有重要启发。在汲取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伦理智慧时应不断寻求它的现代出路,以实现其与现代生态伦理的有效整合。
【关键词】儒家 天人合一 生态伦理 智慧 现代出路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发展史上永恒的主题。儒家“天人合一”在天人关系上蕴含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但是,它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生态学理论,它要与现代“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观念相契合,现代出路又在哪里?对这些问题的深刻思考,有助于为多渠道解决日益恶化的生态问题提供新的视角与思路。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和伦理学的重要命题。《易传·说卦传》记载:“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这里的“三才”是指天、地、人。“三才之道”即天道、地道和人道。三者的有机结合是传统自然观和宇宙观的体现。
首先,“天”在儒家哲学中有多重涵义。冯友兰先生指出天有五种含义:物质之天、主宰之天、运命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汤一介把天概括为三种涵义:主宰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任继愈先生也认为:“据中国哲学史的记述,春秋战国以来,天有五种涵义:(1)主宰之天;(2)命运之天;(3)义理之天;(4)自然之天;(5)人格之天。”①由此可见,哲学家们将“天”的涵义界定为自然之天、主宰之天、义理之天等多重涵义。
其次,人在天地中占据重要地位。人并不完全受制于天和地,人与天地能相交互相协调,共同化育万物。尤其是荀子把“人”从“天”的神秘性中彻底解放出来,肯定了人的客观存在性和主观能动性,即所谓“制天命而用之”,为后世哲学家们进一步关注人自身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天、地、人三者互相作用,合而为一。由于“天”释义的多样性使得儒家“天人合一”的涵义也呈现出多样性。孔子从天道与人道相统一的角度实现“天人合一”。孟子赋予天以道德属性。荀子则揭示了天的客观实在性,“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董仲舒确立了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天人合一思想体系。张载《正蒙·乾称》记载:“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第一次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哲学命题。之后的二程、朱熹、陆九渊、王阳明等思想家各自以不同的角度和方式表达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从儒家“天人合一”丰富的思想内涵里,不难窥探出先贤哲人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关系的多重关照,其蕴含的生态伦理智慧发人深思。
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伦理智慧
“三才”并行的生态整体意识。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把“三才”即天、地、人看作互相联系和互相作用的有机统一体,三者缺一不可,这是一种整体性的哲学思维模式。《周易》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哲学命题。万物始于一阴一阳且一气相通、合二为一,阴阳交感而化成万物。之后的大多儒家学者沿袭了《周易》这一主张,认为天、地、人是统一的整体,其中任何一方面的变化都会制约其它方面的发展。孔子主张“知天命”、“畏天命”。孟子认为人性和天道是相通的,赋予天以道德属性,“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荀子主张“天人相参”,也就是说,天地人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并存,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则认为天地人三者相互感应,相互影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三才”并行的思想到宋代渐趋于成熟。二程从“天理”的角度论述了天人关系,主张天道与人道的统一。张载“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观点更是确认了人与人、人与物的同源关系。朱熹从本体论的角度,认为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的,是对“天人合一”的进一步肯定。陆九渊和王阳明从心本论的角度论证了天人合一。由此可见,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是对天、地、人三者关系反思的智慧结晶,“三才”并行的思想渗透着对生态保护的整体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为我们在生态文明视阈下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伦理智慧。
“民胞物与”的生态和谐观念。《周易》把“生生”视为人之大德。既然自然界是天地作用的结果,那么,人就应该用德即“仁”去关爱万物。“仁”是儒家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论语》记载了许多孔子对于“仁”的看法,但都没有对“仁”做出确切的界定。“《论语》中有樊迟问仁,孔子答曰‘爱人’(《颜渊》)。这是孔子首次对‘仁’的含义作了最直截了当的回复。虽然孔子口中的‘仁’并无准确的定义,但也不难看出,其仁爱思想的核心含义和基本内涵便是‘仁者爱人’。”②孔子从“仁”出发,还提出了“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论语·雍也》)。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仁爱”思想,把“仁爱”由人与人的关系拓展到了人与物的关系,“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荀子把“仁”提高到了“圣王之制”的高度。董仲舒认为“仁”就是对自然万物一视同仁。张载“民胞物与”的思想是儒家“仁民爱物”思想的进一步延伸。“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也;物,吾与也。”③这实际上是一种以尊重自然万物为前提,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中心的生态伦理观。
“执两用中”的生态适度原则。“中庸”是儒家道德领域的最高标准,也是一种高明的方法论原则,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中,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儒家“中庸之道”亦被称为“中道”或“中和之道”。而儒家“天人合一”又是“中庸之道”的理论基础。把“中庸之道”由道德领域推及到生态领域,就是对生态万物给予道德关怀,适度开发,适度利用,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适度”这一概念在中国古代没有明确指出,但在《尚书·大禹谟》、《尚书·洪范》、《论语·尧曰》等著作中,儒家学者大都对适度的核心思想已有阐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礼记·中庸》)这是孔子在称赞舜时所言。《论语·先进》中记载:“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论语·子路》中也云:“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朱熹《中庸章句》讲:“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在朱熹看来,“中道”就是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意指事物要有一个恰好的状态。由此可见,“适度”是指事物不偏不倚的和谐状态。儒家“天人合一”主张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要掌握好恰当的限度和尺度,不“过度”和不“过分”才能达到平衡,这是一种生态适度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有节制地、适度地开放和利用自然资源深有启发。
“以时禁发”的生态管理措施。儒家学者在“天人合一”的关照下,较早地意识到了生产生活的环境对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管子·立政》云:“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天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使民足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是说对待生态自然资源要“以时禁发”。《论语·述而》云:“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孔子从“仁爱”的角度出发,把保护自然环境提高到了道德行为的高度,是一种质朴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思想。孟子主张不耽误百姓的播种耕种,不用细密的鱼网捕食,按一定时令采伐森林,才是治理国家之王道。“不违农时,……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进一步将“时禁”的思想具体化和系统化。《礼记·王制》记载:“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礼记》中关于生态管理措施的规定,典型地体现了儒家“取物顺时”的生态伦理智慧,其目的是依据动植物固有的生长规律,取之以度,有节制地砍伐和狩猎,已经包含了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与现代生态伦理学所倡导的观点想吻合。
儒家“天人合一”生态伦理思想的现代出路
儒家“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的众多方面相一致。因此,要不断汲取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伦理智慧,寻求其现代出路,使得它能够与现代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观点相契合。
以“和”的理念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儒家“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关系的相和谐、相协调。尽管儒家经历了几次大的社会变革,关于“和”的内涵以及形态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有一点,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仍是人生追求的崇高境界。因此,“和”是中国哲学精神的思维特质,是儒家“天人合一”的集中体现,给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贯通“和”的理念,是改善当前全球生态危机的一条独特路径。首先,更新理念。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全面发展,就是强调人的自律与自觉,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共处共融,其核心精神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其次,加强生态伦理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对生态保护的意识,彻底转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具备生态伦理意识、生态伦理情感、生态伦理责任等。在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按自然规律办事,承认自然应有的权利和内在价值,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最后,转变人的自身角色。这种转变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对自身主观改造的结果,更是生态文明视阈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以儒家“和”的理念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是“天人合一”思想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契合的关键所在。
以“仁”的情怀仁爱自然万物。“仁”是儒家哲学的重要道德范畴,是中国古代伦理道德的精髓。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下,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应融入“仁”的情怀。第一,把自然放到与人同等的地位来考察。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自然界既是人类的物质宝库又是人类的精神宝库。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体。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生态问题开始制约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我们必须重新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不是自然的主宰者。任何自然物都有其内在价值,都按照自身的客观规律存在和发展,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和生存权,人应当以平等共存的态度看待自然,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第二,遵循互爱原则。儒家的“仁”即要求自爱也要求爱人爱物,人人都应争当“仁者”,才能形成“仁”的道德品质。从改善我国当前生态环境的角度而言,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给我们以深刻启发。人与自然只有共存共立才能共荣共富,只有超出那种“小我”的境界,才能达到互爱无私“大我”的境界。第三,把对人的道德关怀推及到物。儒家“仁”的思想不仅主张爱人,而且主张爱物,认为应当把人际道德拓展到生态道德,把对人的伦理关怀拓展到对自然万物的关怀。从现代生态伦理学的角度出发,赋予“仁”以新的时代内涵,把对人的“仁”推及到对物的“仁”,有利于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具有崇高道德情感的和谐关系。
以“中”的原则保护生态平衡。在人与自然关系中运用儒家“中”的法则,遵循适度、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对于改善我国当前的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第一,把握适度原则。伴随科技的迅猛发展,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从自然界索取不可避免。但是,这种索取是在尊重自然客观规律的前提下,适度地利用和开发自然,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已经决定了对自然的破坏性“施暴”,只会加剧人与自然的矛盾和冲突。第二,树立节约意识。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过度索取自然资源,牺牲环境容量为代价来获得短期的经济增长,表现为典型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的发展模式。目前,我国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改变这种落后的发展模式,以最少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就是要节约资源,高效利用资源,提倡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以实现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个人而言,要树立节约意识,杜绝资源的浪费,从思想和行为上加强道德的自觉性,承担起人对生态环境的道德责任。第三,克制人的贪欲。近代以来,人对欲望的追求似乎毫无节制,在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人被看作至高无上的主体,享有独一无二的权利,自然是被人支配的客体,从而否认了自然本应有的内在价值,最终造成的严重后果不言而喻。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要充分肯定自然万物内在价值的平等性,充分克制人的贪婪欲望,不以牺牲自然为代价来满足人的不合理欲望。
以“诚”的美德提升对自然的修为。《礼记·中庸》言:“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作为儒家伦理的核心范畴,不仅是道德准则,更体现为天道本体与人性的根源。‘诚’贯通天人,为儒家伦理道德价值提供了终极依据。”④在天人关系中恪守“诚”的美德,有助于提升对自然物的修为,实现“天人合一”的美好境界。其一,诚是天之道。自然界的万物都按照其固有的客观规律变化和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即为“诚”。在这里,“诚”是自然之道,是从本体论的角度肯定万物存在的状态,是一物成之为此物的本质所在。其二,诚是人之道。作为儒家道德范畴的“诚”是一种德性,是人性之本然,是一切道德行为的内在根据。相对于万物固有的“诚”而言,人之“诚”是通过后天的修养反思来实现,即所谓“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儒家讲究“成己成物”,“成己”就是“修己”,就是通过后天学习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一个有道德修养、有道德责任感的人才会主动地去爱护他物。人应当恪守“诚”的美德,树立生态道德信念,陶冶生态道德情感,既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也提升对自然的修养,通过主体的道德修为搭建起人与自然关系的德性桥梁,实现天人合一。
结语
儒家“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关系的相协调相和谐,蕴含了比较丰富的生态伦理智慧,对当前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大有裨益。对儒家传统的深层次探究和致思理路的有效借鉴,是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实现传统文化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作者单位:宝鸡文理学院哲学系;本文系宝鸡文理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困境及其现代转换”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ZK0736)
【注释】
①任继愈:“试论‘天人合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6年第1期,第3页。
②张敏:“孔、孟儒家‘仁爱’伦理思想的当代生态价值解读”,《宿州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第11页。
③张载:《张载集》,章锡琛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第62页。
④黄瑾宏:“儒家‘诚’的道德哲学意蕴及价值本位”,《唐都学刊》,2008年第2期,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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