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汉大学教授 项久雨
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提出了“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的论断。这引发了人们对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关系的热议。有人认为,“很难说清楚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差异”;甚至还有人认为,“两者之间没有也不应该有任何区别”。显然,这些认识忽视甚至无视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的本质差异,从而把二者混为一谈了。
“普世价值”是西方对付非西方社会的意识形态。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满足和意义。在现实世界,人的主体形态是多层次、多样化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因此,并不存在超越时空、永恒不变的价值观念。“普世价值”实际上是以西方为中心的价值观,是“西方文明的独特产物”。它经历了从西方宗教的普世主义,到西方神学家倡导的普世伦理,再到而今代表着西方强势话语、专指西方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的演变过程。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坦言:“普世文明的概念有助于为西方对其他社会的文化统治和那些社会模仿西方的实践和体制的需要作辩护。普世主义是西方对付非西方社会的意识形态。”
揭露“普世价值”的本来面目,并不意味着否定人类共同价值的存在。相反,承认共同价值,才符合人类社会的基本事实和发展规律。人类的深层思维方式、心理结构具有共性,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时难免会碰到相同的问题,因而形成一些共同的价值观念。正因如此,不同文明在相互隔绝的情况下也会产生相似的价值观念,科技、艺术、道德和宗教等也得以程度不同地流行,世界各民族的历史也逐渐融合为一部统一的人类历史。所以,共同价值的存在真实地反映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
把共同价值混同于“普世价值”,没有认识到二者的本质区别。在倡导主体方面,我国是共同价值的积极倡导者和有力推动者,代表着一大批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为广泛的爱好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世界民众;“普世价值”的倡导者是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形成条件方面,共同价值尊重文明多样性,主张世界文明的多样性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普世价值”是在西方历史文化基础上形成的,打着西方人本主义的旗号,鼓吹西方文明中心论。在战略目的方面,共同价值旨在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西方国家推行“普世价值”,意欲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价值共同体,其目的绝非帮助其他国家走上康庄大道,而是为了颠覆不符合自身意愿和利益的他国政权,以获取巨大的战略利益和战略资源。
总之,共同价值反映的是不同个体、民族、国家之间的共性,不是某个地域特殊价值的人为提升,不能产生于任何人的主观设计,而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在各民族文化交流和融合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那种把以自我为中心的特殊价值包装成“普世价值”并强迫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人们遵行的企图和做法,最终是不得人心的,也是不能得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