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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厘清官民之“界”,干部要明确两个问题

核心提示: 国家的兴旺、人民的幸福,系于官员之态度和作为。官员要按照“人民希望他们成为什么样的官员”,而不是“他们自己希望他们成为什么样的官员”的要求来为官。

原标题:官民之“界”在何处

作者为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政治学会会长,复旦大学教授

国家与个人、官员与百姓之间存在着怎样微妙的关系?约翰·密尔给出了答案。他在《群己权界论》中提到,所谓“群”与“己”的关系,就是公域与私域或国家与个人的关系,这是人类社会需要高度重视的“第一大关系”。大凡一个健康发展、繁荣稳定的国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把握并处理好了这样的关系。密尔为处理这“第一大关系”确定了三条基本原则:第一,所要办的事情,如果由个人来办比政府办会更好一些,那政府就应该放手让个人去办;第二,有那么一种事情,虽然由一些人来办未必能像政府官吏办得那样好,但仍然适宜由个人而不是政府来办,因为这样可以充分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第三,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都应尽量少干涉,因为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力,将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国具有长达数千年的集权主义传统,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且,在这普天之下、率土之滨,基本上都是大大小小官吏的活动空间,黎民百姓始终处于被治者的地位。皇上和官吏清廉开明、治国有道,人民也就富足安康。因此,国人从来就有期盼青天老爷的情结。这样一种境况,也实属密尔所言之国家与个人关系没有处理好的实例。这种情况下,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福祉,必须有赖于各级各类官府的积极作为。

现在的情况是,由于我们党严肃法纪、高压反腐,似乎触犯到了官员群体的利益,由此影响到了官员的积极性,导致了官员的不作为。在此境况下,我们需要重新去思考人类社会的“第一大关系”问题,即官与民之间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权力界限,是不是应该大大收缩官员手中的权力而使社会和人民原本就具有的主体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当下一些官员的不作为需要进行整治,但同时我们也应好好清理一下并不需要官员“积极作为”的领域,让社会、让人民多多地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来处理好、解决好自己的问题。多少年来,一些地方和领域,由于官员不当的“积极作为”(用另一种方式表达,那就是“乱作为”“胡作为”)给我们这个社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甚至在多少年内都无法挽回,深刻的教训需要我们好好汲取。

在这方面,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有必要明确两个基本问题:第一,牢固确立“公共性”意识。无论是一个地方还是一个单位,作为一方领导,需要负责任,但这个责任与“家”的责任不一样,是代表公共的意志做事情,因而是一种公共的责任。所以不管个人如何智慧超群、能力无限、主意不穷,做任何事情的时候,还是要听听大家的意见,看看大家是不是愿意这样作为。第二,要按照“人民希望他们成为什么样的官员”而不是“他们自己希望他们成为什么样的官员”的要求来为官。我们现在对官员的管理都是一种封闭性的内循环式的管理,直白地说都是自己在为自己提出要求、塑造角色。要真正地解决官员的有效作为问题,还必须回到本原上,回到人民群众的出发点上,从“人民希望官员成为什么样的官员”这样一个角度来进行管理。

责编/谭峰   美编/宋扬

[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