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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雍君:“十三五”期间该如何确保财政可持续性?

新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重申了“将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确保财政的可持续性”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转型的加剧,目前中国的财政可持续性面临一定的压力,在笔者看来,当下需要采取四项关键举措予以管控:重新定义财政赤字、确立赤字维持能力的判定标准、改进和强化中长期财政预测、建立直接联结预算与政策的程序。

财政可持续性,意指政府在任何时候都不至于丧失预定财政义务、尤其是中长期债务的清偿能力。财政上的不可持续指政府无力清偿其财政义务,这意味着必须对现行政策做出及时和适当调整,否则可能酿成财政危机进而触发更为广泛的经济社会危机。由于这一过程通常历时较长,相关的威胁不是即时的,因而早期与中期很容易被忽视甚至漠视。一旦局势恶化,最佳的调整时机往往已经错失,任何有效的调整措施都可能来不及了。因此,如何准确和及时识别财政可持续性至关紧要。

财政赤字是判断财政可持续性的最常用的指标。2016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首次将财政赤字比率推向警戒线上限的3%,引起广泛关注。财政赤字(或盈余)涉及财政收入和支出,它们是影响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和财政政策分析的最重要的数据。为此,笔者认为,这进一步要求对现行的赤字口径,包括计算赤字涉及的收入和支出概念,作出清晰严格的界定和必要调整。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必须在财政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加以推进。笔者认为,判断财政赤字维持能力,应集中在更有前途的方向上:判断赤字与债务、通胀、私人投资的目标(期望)水平以及贸易平衡。任何政府都有一组期望达到的宏观经济目标,包括增长、就业、国际收支、外汇储备、利率和汇率稳定等。其中,与政府赤字关系最为直接的主要有债务、通胀、私人投资水平和经常账户余额。必须警惕的是,当赤字和债务达到难以维持的地步时,挤出效应会非常大,在真实世界中首先表现为私人投资的大规模和迅速衰减,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和投资不足,导致整个经济缺乏活力和创新。

(作者现为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财经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