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官员履历造假刻不容缓
官员履历造假危害极大,一是违背诚信原则,败坏社会风气;二是破坏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破坏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让老实人吃亏”;四是造假频发会形成错误导向,将这种恶习“传染”给其他人,形成更多人造假的恶性循环。因此,打击官员履历造假刻不容缓。
第一,加强惩戒力度,让官员在行为上不敢造假。官员之所以敢在履历上造假,即使是媒体曝光也“前赴后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违法成本太低。在媒体披露的造假案例中,绝大多数仅仅是受到党纪处分,即使是“骗官书记”王亚丽也是因为职务侵占、行贿才被判刑,对其履历造假并未进行司法处理。这种“高举板子轻放下”的做法给了很多官员以侥幸心理,更助长了“老实人吃亏”的恶劣政治生态环境,因此,除了“党纪”,还要有“国法”的介入。官员履历造假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有关“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行为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不得“涂改、伪造档案”的规定,有的行为甚至已经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所提到的“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因此,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有关官员履历造假处罚的法律体系并加大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切实发挥司法机关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履历造假,让涉事官员承担法律责任,大幅度提升违法成本。
追究相关涉事人员的连带责任。任何一份造假的档案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操作团队”,或者是“保护伞”。若不将连带责任落实到位,一个“王亚丽”被查处,还会有“李亚丽”、“张亚丽”冒出来。只有形成上下齐负责的认识,才能切实提升法律惩治的威慑力,从行为上让官员心怀畏惧,不敢越雷池一步。
第二,加强管理力度,让官员在制度上不能造假。一是细化档案管理制度。当前,档案管理队伍人数较少,在一个县里,组织部、人事局各有一个档案室,级别稍高的干部档案在组织部,一般干部档案在人事局,数千份档案往往就一个人负责。一个人能保证所管档案的正常维护就实属不易,更不用说要对每一份档案进行详细的审核了。因此,要适度扩大档案管理队伍,以实现档案管理的精致化。二是完善监督制度。从外部监督的角度看,目前,网络成为官员履历打假的重要途径,要想更大程度上发挥网络监督作用,就要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实行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不仅要公开官员的基本信息,还有其社会关系也应公开,以供公民监督。从内部监督的角度看,加强档案的审核力度,“逢进必审”、“逢升必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履历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对改动之处是否有详细说明以及重要节点需多方验证。三是建立统一数据库。除涉密单位外,将全国各级干部档案数据纳入到统一的数据库中并全国联网,并适当开放数据库中的信息以供查询与监督,减少干部异地交流时档案审查过程中的纰漏,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第三,完善用人制度,让官员在理念上不想造假。履历造假,根本上在于官员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党性修养不够。因此,要加强对官员的教育力度,强化宗旨观、权力观、纪律观的教育,堵住造假的思想根源。实际上,官员履历造假的根本利益驱动在于对官位的追求,保住了“官帽子”,才能 “挣得面子”,“占住位子”,“捞得票子”。而当前选人用人对年龄、学历、资历等要求越来越高,甚至出现了唯年龄、学历、资历的倾向。因此,应改善选人用人制度,以政绩作为用人的重要依据,坚持综合考评。同时,完善干部的工资福利体系,让官员收入更加透明化,杜绝灰色收入,严厉惩处特权行为,从根本上消除官员的“官本位”意识,抑制官员履历造假的利益驱动。
(作者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大学副教务长;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王怀乐对此文亦有贡献)
【参考文献】
①《中组部:420名省管干部因档案造假被处理处分》,新华网,2016年1月13日。
责编/刘瑞一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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