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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农村社会管理中村干部选拔培养与水平提升(2)

重视村干部后备力量选拔,及时有效的组织学习培训。重视村干部选拔培训,为乡镇党委政府选择合格的“代理人”,为村民选择放心的“当家人”。在人才引进方面,一是乡镇政府应该通过加强和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途径,吸引更多的毕业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到农村发展,补充后备力量;二是选调县乡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到农村挂职,指导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当前,选调在编人员到农村有利于缓解县乡工作人员冗余的现象,同时也可解决村干部职位乏人问题。

在学习培训方面,习近平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党校是我们党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③。县级党校是实现村干部培训的主要途径。首先,在培训方式上,针对理论和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党校应开设特色课程,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场景式等教学培训方式,增强教育教学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此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推广网络培训、在线学习和远程教育,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水平。其次,党委政府应该健全村干部的培训内容。除了重视政治思想方面的培训,还要增加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如市场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等,在提升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的同时,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最后,适当增加村干部的培训时间。由于村干部整体素质不高,应延长其培训学习时间。培训时间的增多让村干部静心深入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并把所学理论知识与自身实践相结合,真正做到让村干部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全面提升村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社会发展。

改革村干部政治“出路”,提高村干部经济待遇。党委政府应该通过改革选拔、录用、工资、福利等具体的人事制度,维护村干部的根本利益,促进村干部权益与责任相平衡。村干部在政治诉求、经济待遇上的改革与完善可从“战略”和“战术”两个方面考虑。

从“战略”上讲,一是改革和完善村干部的退休金和养老保险及福利等制度。对任职满一定年限的村干部,保证他们退休后能享有养老保险和退休金及福利以满足日常的生活需求。二是研究制定解决村干部政治上“出路”的政策措施④。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村干部聘任为合同制干部,或者纳入乡镇后备干部人选进行培养,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好的村干部可通过公开选拔方式进入乡镇党委领导班子。

从“战术”上讲,一是采取乡多元主体投入扶持的方式,增加村干部工资收入。建立以财政为主、多渠道投入为辅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探索以党员捐助、企业赞助、社会资助机关事业单位支持等多种方式解决村干部工作经费问题。二是加大对村干部工作的奖励力度。对于村干部在工作上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热情服务等行为进行大力宣传报道,树立先进村干部的典型并给予表彰和嘉奖,以此作为今后上级党委政府进行考核提拔的关键。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一方面从精神上肯定他们为农村所作出的贡献;另一方面,在物质上能够适当缓解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偏低问题。坚持钱往农村投,政策往农村倾斜,解决村干部基层工作经费、报酬待遇等问题,强化村干部政治激励,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引导与扶持村干部大胆工作。在监督管理方面,监管是最好的“防腐剂”,能使村干部长期热衷于农村社会的发展。因此,村委会应该加大村务公开的程度,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机制。其监督主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党委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党委监督是指村党支部对村干部进行监督,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了解村干部是否有不利于农村建设的思想和行为,并及时加强教育;社会监督是指农村社会中有声望的家族或村民以及第三方组织,如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对村干部的监督,并使他们有权利直接向上级建议投诉、反映情况;自我监督是指村干部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监督,“吾日三省吾身”,反省自己在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并进行自我改正。

在引导扶持方面,一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是村干部最直接的“引导者”。村干部在处理农村管理事务的过程中,乡镇党委政府应关心询问其所遇到困难,帮助他们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增强他们管理农村的自信心,引导他们合理有效地处理农村各项事务。另一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是村干部进行农村管理建设最坚实的后盾。乡镇党委政府应该辩证地分析村干部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为其主持公道,减轻他们在管理农村事务的过程中因事情处理不妥怕上级责罚、承担过多责任等畏手畏脚的状态,激发他们对担任村干部职位的热情,扶持村干部大胆工作。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作用,才能改善农村组织缺位的现状,推进农村社会长久发展。

(作者分别为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导,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系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山西省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体系构建与观念创新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041079-01)

【注释】

①人民日报理论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党员干部学习参考》,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第6页。

②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页。

③“习近平: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中国青年网,http://news.youth.cn/sz/201512/t20151212_7412124.htm。

④范柏乃,戴悦:“我国村干部队伍建设及其对策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第133页。

责编 /韩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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