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在现代公共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政府如果在某些方面从宏观上加以牵制和管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都具有难以比拟的引领作用。当然,政府要以正能量的形象引导社会的发展方向、树立社会的优良风范,那么首先应该具备自身的公信力。政府的公信力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因为政府不仅仅要管理国家事务,同时对社会的公共事务提供保障,建立公信力的过程是漫长而艰辛的,需要谨慎对待所采取的措施,尤其是身处传播速度极快、范围极广的网络时代,更要以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作为一项艰苦卓绝而意义非凡的事业来做。
因此,现代生活公共秩序的重构,应特别注重政府的作用。政府的守信十分重要,不能朝令夕改、急功近利,而是全面地考虑后果,考虑到整个社会的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强自身管理,以提高自己的公信力。
现代公共生活秩序的发展与展望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确立,国家经济迅速发展,人们之间的联系愈加密切,社会生活秩序也在逐渐走向复杂化。随着经济运作方式的转变、法制观念的更新,人们已经密切融入到了社会公共生活之中。如前所述,维持合理的公共生活秩序,需要建立合理有效的社会信任系统,建立人与人之间的新型联系。
不断完善和发展法律制度是发展现代生活秩序的有力保证。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聚焦“依法治国”,体现了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法律在现代社会管理与控制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地位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高,法律已经成为开展经济活动、保证正常生活秩序的最有力的支柱。法律在现代生活秩序之中总是发挥着最根本的作用。良好现代生活秩序的发展,前提条件是每个人都能在这个社会中保障自己最基本的个人权利与利益,得到社会给与的最基本的安全感,这个功能的实现,主要依靠的就是法律。产生于远古时代的法律,其基本功能即为维持社会生活秩序。在封建社会,由于封建皇权的统治,个人权利总是高于法律制度,法律在封建社会很难得到公正实施,尽管商鞅变法留下了倡导“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类难能可贵的“法”的精神,但是在实际运用之中,封建皇权的至高无上使得过多的主观因素总是掺杂进执法活动之中,从而导致了封建社会法制的不确定性和不彻底性,结果很难做到真正的取信于民。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的地位的提升和个人权利的提倡,目前我国社会的法制已经以消除各种特权为目标,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可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某种角度来说,社会体制的发展既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人的主体性不断提高的要求。目前人们的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交往主体也呈现多元化趋势,交往的频率不断提高,科技不断发展,各种交流手段不断涌现,人们处在一个更自由、更虚拟、更广阔的交往空间,带动了现代公共生活愈加复杂的趋势。
纵观全局,法律作为维持现代公共生活秩序最基本的手段,只有紧跟时代潮流,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才能使社会生活秩序不断朝向有序的状态。例如: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一种屡见不鲜的犯罪方式,二十年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网络犯罪的法律,而目前针对于这种行为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量刑。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同样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这样才能使公共生活秩序获得稳步发展,始终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反之,如果目前我国的网络犯罪法律还没有得到任何的完善,现在的网络技术无法稳定地发展,国家经济、人民生活也不会得到快速提高。可见,法律的更新和完善对于公共生活秩序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
非政府组织是维持现代生活秩序中的重要补充。政府、法律以及道德对公共生活秩序都起着重大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机遇良好,发展空间广阔,发挥的作用随之逐渐增大。目前中国的非政府组织队伍十分壮观,他们在维持现代公共生活秩序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基于现代公共生活,各种社会组织组织了多项有利于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活动,他们是维持现代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补充。这些社会组织的信誉度一般都比较高,组织目的都相对单纯,比如某个地区的红十字协会,其就是以扶危济贫为目的的社会性组织,他们一般都能赢得社会民众的支持与扶助,同时他们的组织与发展对于维持当地社会的稳定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些社会性组织的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以及政府的相关政策,他们作为连接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能够促进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社会发展。总体来说,目前我国的非政府性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处理国际事务、国内事务以及公民事务时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
加强个人修养是发展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微观实现。人是社会公共生活的主体,在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维持与发展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古人曾用“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来匡正人之为人、高不可攀的精神世界,但是目前这个标准正在淡出人们的视线。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社会秩序遭到破坏多与金钱至上的观念有关,这种“金钱拜物教”的形成与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发生了巨大的碰撞。
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的传统美德与社会公德逐渐被人们抛之脑后,要想公共生活秩序得到发展,最根本、最关键的方式就是加强公民个人修养,培育良好的社会公德氛围。社会公德是在公共生活以及社会交往之中应该遵守的美德。社会公德通过社会舆论来评价人们的行为,通过个人良心的醒悟来提高人的思想,以使得人们遵守公共生活秩序,长期实践以来,社会公德的在维持公共生活秩序上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公民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心,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爱护环境、遵纪守法,为现代公共生活秩序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结语
对当今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而言,重建现代公共生活秩序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突出地表现为发展国家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现代公共生活秩序的构建形成了以公民为主体、以政府管理为核心、以自主性社会的实现为目标的整体性框架。展望未来,现代公共生活秩序将以完善法律制度为有力保证、以非政府组织为合理补充以及以个人修养的增强为微观实现。综上所述,重建现代公共生活秩序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维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
(作者为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本文系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唯物史观视域下的生活方式及演化机制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3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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