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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产业效率提升规制改革策略(2)

构建“去行政化”的微观公司治理模式。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地位,电力企业往往存在明显的“行政化”传统。我国自上世纪末期开始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以企业行为逐步代替政府行为,实现政企分开,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政府推动构建“去行政化”的微观公司治理模式,是电力产业规制改革的重要手段。“去行政化”的过程需要解决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方面,在相对宏观的范畴,政府应当进一步转化职能,由经营者或管理者向监督者彻底转变,在电力产业运营体系中实现政企的职能分离;另一方面,在相对微观的范畴,以大型电力企业集团为代表的市场主体内部,应当明确“去行政化”意识,相关主管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切实行动构建规范的公司治理模式。具体而言,在产权结构方面,针对非垄断环节或供应链中非核心业务,政府可以逐步放松管制,增加市场化比重,吸收具有较高管理能力的企业进入电力产业,同时针对自然垄断环节中大型企业的上市公司,在保证国有资本主体地位的同时,利用金融杠杆,适当实现股权多元化并建立与之匹配的决策机制;在大型电力企业组织架构方面,建立专项职能委员会或项目型机构,解决企业面临的核心问题,增加组织柔性,改善经营效率;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弱化企业内部的层级意识,减少政府对于企业人事的直接控制,完善人力资源规划流程,形成前瞻性的人才储备与使用计划,建立公平、有序、完善的人才流动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体系中市场化指标的设计与执行规则,推进激励性更强的宽带薪资发放模式,综合使用各类制度手段挖掘员工潜力,激发其主观能动性。

(作者单位: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本文系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资助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GJLJY00JJJS1500008)

【注释】

①董誉文:“产业组织视角下电力产业效率提升的路径思考”,《中国市场》,2014年第8期。

②尚惠丽:“激励规制与自然垄断产业改革”,《生产力研究》,2009年第13期。

③白让让:“制度偏好差异与电力产业规制放松的困境—‘厂网分开’引发的深层思考”,《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3期。

④李晓慧:“中国垄断产业改革的目标模式:竞争、产权与激励的融合视角”,《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8期。

责编 /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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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效率   策略   电力   改革   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