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
该方面指数由三个分项指数组成。2008年-2014年期间,分项指数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得分上升1.31分,维护市场的法制环境得分上升1.36分,知识产权保护升势更加明显,上升4.99分,使该方面指数从2008年的3.58分上升到2014年的6.11分。其中,维护市场的法制环境在2010年评分出现显著下降(缺2009年和2011年数据),2012年-2014年回升。其余两个分项指数基本上呈上升趋势。
2008年-2014年期间,除少数几个西部省份外,大多数省份的评分都有改善,其中东部省份改善幅度较大。2014年,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浙江、北京、江苏、上海、广东。最后五位是西藏、内蒙古、青海、云南、贵州。
1.市场中介组织发育
该分项指数来自企业调查数据,下设两个二级分项指数:律师、会计师等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条件、行业协会对企业的帮助程度。
该指数得分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8年的4.12分上升至2014年的5.44分。下属的两个二级分项指标在此期间,前者上升0.36分(但在2010年出现显著下降),后者上升2.29分,后者对市场中介组织发育的改善起了主要作用。
2008年至2014年间,多数省份评分有改善。评分下降的有内蒙古、云南、贵州、甘肃。改善幅度较大的有湖南、广东、陕西、吉林、福建。
2014年,上海、北京、广东、浙江、天津排在前五位,排在最后五位的是内蒙古、西藏、贵州、云南、青海。
2.维护市场的法制环境
该分项指数的原始数据来自被调查企业对当地公检法机关执法公正及效率的评价。
2008年的平均得分为4.75分,2010年大幅下降到2.86分,与实行宏观刺激政策时期出现的市场秩序混乱有密切关系。此后于2012年回升到4.83分,2014年上升到6.11分。
2008年至2014年间,大多数省份在经历了评分下降之后都再度上升,少数几个省份评分仍然低于2008年。它们是吉林、贵州、云南、新疆。
2014年评分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上海、天津、北京、浙江、重庆,较靠前的还有江苏、广东、福建、安徽、辽宁。排在最后五位的是:新疆、青海、西藏、云南、甘肃。
3.知识产权保护
该分项指数来自统计数据:按科技人员数平均的三种专利申请批准数量。该指数评分上升趋势很明显,从2008年的1.86分上升到2014年的6.85分。
从全国数据看,专利批准量/科研人员数从2008年的0.017件/人上升到2014年的0.058件/人,但2014年比2013年有轻微下降。该指标在各省之间相差悬殊,2014年浙江为0.22件,几个西部省份只有0.01件。几个成绩显著的省份是浙江、江苏、广东和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其余省份差距遥远。
进展和短板
总结我国过去八年来的市场化进展,可以得到很多宝贵的经验教训。我们看到,从2008年延续到2011年的大规模政府投资和货币刺激政策,一方面拉动了短期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强化了行政力量对市场的干预,对市场化进程带来了不良影响和若干后遗症。其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不利于市场配置资源的变化,降低了市场化程度。同时,要素市场的发育,以及市场竞争的法制环境,也受到了一些不良影响。对这些情况,今天有必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总结,特别需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存利去弊,改善宏观经济管理,更有力地推进改革与发展。
2012年以来,市场化有了新的进展。特别是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要素市场的发育,以及法制环境的改善,都对市场化的推进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今天经济面临某些困难的时刻,这些贡献对维护经济的稳定发展弥足珍贵。
从地区发展的角度看,市场化进程仍然是不均衡的。总体而言东部地区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市场化进展,西部地区相对较慢。
这主要是因为在2008年-2011年实行双宽松刺激政策在西部地区影响更大,多数西部省份的市场化程度一度出现了退步。但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在一些中、西部省份,市场化进程在重新加速。尤其在非国有经济发展方面,中部地区的进展更加显著,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在缩小。
分不同方面来看,要素市场发育和市场运行的法制环境,仍然是我国市场化的短板。在这两个方面,还需要继续大力推进市场化进程。
在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和产品市场发育方面,还需要扭转市场化停滞或下滑的趋势,确立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王小鲁为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余静文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樊纲为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