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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贵州难民救济历史探析

【摘要】抗日战争时期,贵州省因地理位置特殊成为难民向大后方流亡的重要聚集地和中转站。战时贵州以省赈济委员会为主要救济机构,调动社会救济力量共同救济,紧急救济政策与积极救济政策相配合,形成了救济主体多元化、救济方式多样化、寓救济于生产等特点,为解决难民基本生活问题与增强抗战力量作出了贡献。

【关键词】抗战时期 贵州 难民救济

【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难民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群体存在于历史之间,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从人口学的角度,难民被看作一种人口强制迁移的社会现象。本文对战时贵州难民整体概况进行介绍,并对救济效果作出分析。

战时贵州难民的形成及概况

战时贵州难民的形成。贵州的地理位置是影响难民逃难贵州的重要原因。战时的贵州地处西南大后方,相对沦陷区来说比较安全,“因为几乎在整个抗战期间都很少受到日军的军事威胁”①,因此成了沦陷区难民逃难的选择地,大批难民将贵州作为了逃难重庆、四川的中转站。

关于难民的分类,可分为战争难民、灾荒难民和政治难民。本文探讨的难民主要是战争难民。笔者将贵州战时的难民分为外来难民和本土难民。外来难民,即从沦陷区及其他地方逃难入黔的难民。战时难民入黔,主要有三条线路:东线自湖南入境,南线自广西入境,以及中线达清镇、平坝。1938年,随着武汉的沦陷,大批难民涌入贵州,形成的第一次难民潮。1941年年底,随着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香港等地后,“民国31年(1942年),香港、九龙、缅甸之侨胞陆续来黔,以缅甸侨胞日众”,“截至10月底,共登记侨胞3.06万多人”②,这是难胞入黔的第二次大规模人流。1944年,豫湘桂战役的溃退又造成了很多难民,同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日军侵入独山、荔波、三都等县,制造了“黔南事变”,黔南人民和由外省逃难到黔南的难胞纷纷涌入贵阳,形成了抗战时期贵州最大的难民潮。据不完全统计,自11月20日至12月底止,逃到贵阳的难民约40万人。③本土难民,即指生于长于贵州却因日军的侵略而失去家园受苦受难的人民,有空袭难民和地面侵略产生的难民。抗日战争期间,日军对贵州进行地面大规模军事侵略的情况并不多,侵略情况比较严重的是194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的“黔南事变”。“黔南事变”期间,日军给黔南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许多房屋被烧毁,人民无家可归,造成无数难民的产生,共计伤亡28093人。④总之,无论是外来难民还是本土难民,战时贵州的难民问题十分严峻。

战时贵州难民的人数及来源构成。《贵州抗战损失调查》一书中载“从1938年到1947年近10年间,逃难、疏散到贵州的难民总计70多万人”,且此概数是否真实也有待考证。首先,难民具有流动性的特征,统计起来十分困难;其次,当时处于战争环境,各级各政府忙于军政事务,缺乏人力和物力去具体统计难民人数。1937年,救济难民人数74人,发放救济370元,1938年,收容的难民人数达到了3268人,发放救济2万元左右,1939年人数下降,大约为104人,发放救济4320元,1940年收容难民又显著增加,达到3000人,发放救济7800元。到1942年,贵州省救济难民人数达到三万余人,支出130万元,而在战时所统计的十年中,1944年收容救济的难民人数达到峰值,为51万余人,发放救济达到538万元。

从上述数据可知,贵州难民比较密集的时期主要在1942年到1944年这个时间段,尤其是1944年,救济数据到达了518725人,期间又以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四省为最。其中,江苏籍难民3003人、安徽籍难民2956人、湖南籍难民2040人、湖北籍难民2005人⑤。这与当时的战况息息相关。1943年,国际反法西斯战争进转入战略反攻阶段,日本在太平洋战场上节节败退引发了此后的豫湘桂战役,产生了大量战区的难民;同时,“黔南事变”给黔南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造成大量的难民产生,共计伤亡28093人。⑥上述即是1944年产生大批难民的原因。

战时贵州难民救济政策

救济政策之内容。第一,收容之策。建立收容所和难民服务站,对难民进行收容,给以食物、衣物救济。1937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了《非常时期救济难民办法大纲》,贵州省救济难民事务处制定了《本处收容及疏散难民工作计划纲要》解决难民救济问题。1943年7月,贵州省又颁布《贵州省救济战区难民临时办法大纲》,规定“难民居留服务站以10日为限,在期限内由各县市政府予以配置或就业指导”。

第二,疏散之策。“滞留难民之地,应由收容所逐目填具遣送日报表,根据报表,分配疏散并制难民遣送证以资查收。”难民疏散标准以难民进行登记时所记载“年龄、性别、职业、志愿及技能”。疏散难民有三原则:疏散之地需是安全区;尽可能指导向生活费用较低之地区疏散;疏散的方式以徒步行进为原则。以徒步进行为原则,对于老弱妇孺应尽力使用交通工具以示同情。

第三,安置之策。《非常时期难民救济计划》规定了难民安置的四种情形:无工作能力者应指定地点收容。有工作能力,应参酌人数多寡工作类别及当地环境分配工作。适合兵役年龄并志愿者得征服兵役,并代为照料其家属。难民之失学儿童及青年得按其程度分别插入相当学校解读或施以临时教育。此后,国民政府先后制定和颁布了《非常时期难民服役计划纲要》、《办理难民职业介绍办法》等法案,规定了对难民进行安置的方式和措施。

第四,难民组训。即是对难民进行组织训练教育。难民教育“必须在精神上提高他们(难民)对抗战的信任,对抗战的热情,对于民族和个人前途的希望,并养成参加抗战的各种能力,成为帮助抗战进行的一种力量。”⑦贵州省赈济会响应中央要求,在1942年颁布了《贵州省赈济会组训难民计划大纲》,成立了贵州省难民组训委员会,救济难民各县市则设立难民组训办事处,办理各该地难民组训之相关事宜。其中精神训练是主要原则,使难民对抗战胜利抱有信心,增强抗战之力量。

救济措施之内容。基于当时难民的处境及难民的社会影响,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需施以救济。贵州战时难民救济措施如下:第一,建立收容所。1938年,为了应对即将来黔的湘桂难民,贵州省救济难民事务处拟定了《贵州省救济难民事务处收容及疏散难民工作计划纲要》,指出:本省为便于收容难民起见,拟于下列三行政区内之适宜县份各设收容所若干所,共建48个收容县。1943年7月13日,贵州省颁布了《贵州省救济战区难民临时办法》,规定在独山县、玉屏县、贵阳市三个地方设难民服务站,包括清镇、平坝、绥阳、铜仁等26个县市收容所,预计收容难民39000人。⑧

第二,生活救济。《贵州省救济战区难民临时办法》规定:难民无论在服务站拘留期间或在配置运送途中,均由服务站发给食米:大口每日20两、小口10两;菜金大口每日10元、小口5元。前项所指小口指未满6足岁以下者,大口系指已满6足岁以上者。1937年,发放救济370元,救济74人。此后,救济人数与发放救济逐年增加,至1944年,发放救济增至443.4795万元,共救济518725人。但由于难民过多,这些数字仅仅是查实了的数额。根据资料显示,1945年发放救济80720元,救济61955人,而当年全省25个救济院下的224个救济所共收容3.2万人,救济开支远远超于所记载的这个数额。

第三,解决卫生医疗问题。难民的医疗救济包括临时疾病治疗、发放药品、设立难民诊所及建立巡回医疗队等。为了对湘桂难民进行医疗救济,还专门制定了《湘桂来黔难民医药救济计划》,在贵阳、马场坪、都匀、独山、黄平、镇远、玉屏等七处设置医疗防疫单位,医疗防疫单位“除平常事务照办外,均须热诚兼办是项救济工作所有持证之难民就医,均以完全免费为原则,各院队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以符救济之旨。”⑨

以上的救济措施都属于紧急救济措施,但是,“难民生产是根本救济的工作”。⑩因此,战时贵州积极引导、帮助难民进行自我救济。

第一,职业介绍。《贵州省救济战区难民临时办法规定》:“难民到达各县时应由县政府予以10日之给养救济并依其技能及志趣分别介绍工作或从事垦殖”,除此之外,还设立救济难民工厂,如在铜仁、镇远、都匀三县筹设救济工厂三个,每个容纳难民约580人。贵州省救济难民事务处也“将难民中适合兵役年龄之壮丁,抽送本区兵役机关,难民之体力强健、能耐劳吃苦而自愿担任运输者,抽送本区之运输队”,“难民中工农份子,可分别介绍于本县境内作雇工雇农”,“难民中无论男女,凡有学识及技术上专长者,应介绍于机关学校团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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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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