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彼特·德鲁克的制度创新思想源于熊彼特的技术创新思想,透过他对技术史的阐述和分析,即见他对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本质的理解。他认为技术创新的成功离不开制度创新,制度创新能有效促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能带来新的社会价值。研究德鲁克的制度创新思想,对于我们认清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关系,推广企业家精神和增强企业责任感,改变对企业和制度的过时观念,推动技术创新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制度创新 技术创新 创新能力 企业家精神
【中图分类号】N31 【文献标识码】A
美国现代管理学之父,著名企业家彼特·德鲁克(Peter F Drucker)以他的创新理念和理论,划时代的管理理念与商业运作而享誉全世界,他的著作畅销全球,21世纪以来也逐渐被大量翻译成中文。德鲁克本人曾担任美国技术史学会第一任主席,他曾深入地研究过技术哲学与技术史,在他本人的著作中亦呈现出了他对技术的独到和深入了解。美国当代技术哲学学者米切姆在论述技术本质的四种解读时,认为德鲁克是技术哲学中技术过程论的代表性人物,将其著作《技术、管理与社会》直接列入技术哲学的基本文献中,①在德鲁克论述技术的著作以及他生平的写作中,亦蕴含了较为深刻、切合时代的制度创新思想。
德鲁克制度创新思想的理论渊源
德鲁克认为,最早认识到制度的变革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的经济学家是卡尔·马克思(Karl Max)②,他运用制度分析方法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经济理论体系,尽管并没有明确提出制度创新的概念,但其中隐含了不少制度变革与创新的思路与研究方法。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912年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创新概念,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并实现其价值。“创新”不是一个纯技术学概念,而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它严格区别于技术发明,把现成的技术革新引入经济组织,形成新的经济能力,后人把熊彼特的这一理论归纳为技术创新理论并加以发展。尽管在他的理论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制度创新,但他提出“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例如通过“托拉斯化”),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都属于创新的一种形式,这点被后来的学者归纳为“组织创新”,其实也可以看成是部分的制度创新,当然仅仅是初期的狭义的制度创新。
熊彼特曾是德鲁克父亲的学生,两人从那时起开始思想交流。德鲁克在纪念熊彼特100周年诞辰时曾写道:“熊彼特一开始就宣称,经济学的中心问题不是均衡而是结构性变化。熊彼特由此引出了关于创新者是经济学真正主题的著名原理。”③在他的著作《管理前沿》中,更是明确表示,比起世界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而言,熊彼特更有资格被称为当代先知。随后,德鲁克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出了他对制度创新的看法:“创新不一定是技术上的,甚至可以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④在熊彼特创新理论的基础上,德鲁克明确地对两个方面的创新进行了恰当的区分:“创新有两大主要领域: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有技术创新,即发现对自然的新认识并将这种认识转变为人类新的控制能力,预防能力和生产能力。而另一种创新,则需要分析社会需求和机遇,进而发展出观念和制度来满足它们。”⑤他认为,“一个创新的进程应该始于小终于大。它要带来新的主要业务,而不仅仅是增加到产品线中的一个特色产品或相当好的产品。”⑥
如果说熊彼特创新理论的核心是把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两者结合起来,把技术创新拉进了经济发展的话,那么德鲁克的创新理论就是更进一步地把制度创新的元素加进了其中使其形成更为宏观、全面的理论,启发人们要把技术创新、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兼顾起来,形成区别于传统的创新理论。
德鲁克制度创新思想
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关系的本质。德鲁克对技术史上的一次事件很看重:1751年至1772年间狄德罗(Denis Diderot)与达尔贝兰(Jean DAlembert)一同编撰了《百科全书》,它把以往所有技术知识合并到一起,让任何人都能经由学习成为技术人才,它象征着技术的普遍化。同时百科全书主张,每项技术要产生效用,就要有系统、有计划地运用知识去分析工具、流程、产品,它象征着技术的知识化。从《百科全书》开始,技术才开始用语言和理论进行传播,才实现了技术到科技(技术学)的大转变,最终才得以被企业家运用到生产中实现技术创新。
对于制度创新的本质,他的观点也是类似的。1881年美国人泰勒(Frederick Taylor)首次把知识应用在“工作”研究上,也就是分析如何工作,如何管理工作。他通过在钢铁厂工作进行了系统化与深入的分析,发明了各种新的工作方式,写出了如计件工资制、大学和工厂中纪律和方法的比较等著作,把工厂的管理与调动工人热情的制度予以知识化,把知识应用到改变工作的过程中。德鲁克认为,泰勒的主张是工作可以被研究与分析,可以被分割成简单重复的动作管理,而每个个体的分割动作都可以因此产生最大的效用。从泰勒开始,工作制度才开始用语言和理论进行传播,用于提升效率的管理制度研究才被专业化、学科化,制度创新才显现出了它的可能性。德鲁克如此写道:“当知识的意义改变时,知识就开始被运用在工具、流程、产品之上。这种意义的知识,就是直到今天很多人所讲的‘科技’,或是目前工业技术学校正在教授的‘工学’。”⑦在德鲁克的创新视野中,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本质都是知识的科学化,只是两者所集合的知识在种类上和应用上不同而已。这就是为什么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能相互促进的本质原因。知识与知识相乘能产生倍增的效果是知识型社会的特征。
技术创新需要制度创新。德鲁克认为技术创新的成功离不开制度创新,一个国家的发展不能只着眼于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的高科技产业,还必须要考虑社会中数量众多的“低技术”或“非技术”性企业的生存状况和转型,这就需要制度创新来保障,不然国家将无法在政治上稳定自己的秩序,技术创新的成果也无法转化到社会发展中。
对于国家而言,就业是其根本问题。德鲁克以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与欧洲的对比为例说明问题:“在美国,《财富》1000强企业和政府员工人数,在过去数十年里,减少了500万人。然而总就业人数,却从1960年的7100万增加到了1.06亿。这一期间,高科技只提供了大约500万职位,也就是说,不超过重工业企业和政府部分失去的工作机会,美国经济中所有额外的工作机会都来自于大量的中、低技术和非技术企业提供的。”⑧因此,当时美国的政局相当平稳;而欧洲在同时期正重点清理本国传统企业,对待非高科技企业较为严苛(如税务上),执意片面发展高科技和自动化。结果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遭遇到了失业率持续提升、政局不稳等问题的侵扰。法国议会在1983年至1986年间两度更换执政党,联邦德国的银行一直遭到抗议要政府取消对高科技企业的贷款,即使英国议会也受到下议院的大规模投诉而不得不取消了原有的单纯的科技鼓励计划,三个国家最终还是有选择地重新扶持传统产业。
制度创新促进技术创新。德鲁克认为,尽管不少制度创新因为技术创新而出现,但是它们不仅仅是对社会发展产生作用,它们还对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