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王传利
改善社会风气须清理寻租腐败论
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会风气,是党的优良传统。目前八项规定取得显著成效,但还没有获得根本性的、全面的、持久性的成功。通过短暂的强力促进就能一劳永逸地长久地维持优良党风的判断,轻视了几千年来饮食陋习的顽固性,低估了几十年来社会风气败坏的程度,过高的评价要么是好大喜功地邀功求赏,要么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所以,从实践来看,改善社会风气,必须继续加大贯彻八项规定的力度,不可掉以轻心。我国现有的反腐理论和实践,被一批极力推行市场经济理论的学者为诋毁权力管制而引入的寻租腐败论所严重误导着,而寻租腐败论具有强烈的资本偏好,对社会运行必需的权力充满敌意,将反腐指向权力,不加分析地迷信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权钱交易行为中,严惩了体制内的党政干部,即权力方,放纵了体制外的社会方面,即资本侧。治理社会不良风气,不在寻租腐败论的视野中,因为深挖社会不良风气的主体,必然涉及寻租腐败论保护的黑恶资本力量。寻租腐败论者痛斥“权贵”资本主义,但从来不怒骂“富贵”资本主义。所以,改善社会风气,从理论上,必须清理毒害我国二十多年的寻租腐败论。
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部教授 元跃旗
民风建设也是执政党的责任
俗话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八项规定使党员干部的作风好转了,对民风来说,起到的是引领示范作用。一方面,领导干部中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少了,民风中崇尚节俭行为多了;领导干部请客送礼的少了,民风中人文关怀的多了。另一方面,领导干部下基层走马观花的少了,民风中百姓的怨言少了,新的期待多了;领导干部轻车从简、占道少了,百姓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多了……总之,执政党的作风是定向标,决定社会风气。八项规定也折射出社会风气的日渐好转,并在潜移默化中扬善扶正。
从执政角度看,民风建设也是执政党的责任。一是要制定公民认同的民风规则。八项规定作为全党上下共同遵守的规则,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目了然;与之相配套的还有多个细则,违背了怎么处理,要承担什么责任、付出什么代价,所以效果就出来了。现在,可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制定细则规范,将有力推进民风建设。二是要把民风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抓到底。落实八项规定是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工作,重视之高前所未有,所以效果明显。这对于民风建设是一个极好的借鉴,各级党组织要把社会建设中的民风建设作为己任,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容之中,从顶层设计上做出长远部署,培育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吻合的民风,才会具有更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民风建设中身先士卒。八项规定首先是规范中央的,然后才是全党向中央看齐。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自身的要求之严,前所未有;对纪律约束层级之高,也是前所未有。这是落实八项规定取得党风建设成效的关键所在。同样道理,在民风建设中各级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直接和间接影响着民风。这对党员干部来说,不仅要在履职中带头遵纪守法,还要在社会生活中为人师表,才会得到全社会的尊重,成为百姓学习的楷模,民风也必将日渐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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