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严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责任追究366人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河北省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截至到4月8日,在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中,全省共关停取缔环境违法企业200家,立案处罚125起,行政拘留123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批评60人,责任追究366人。
1月4日至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期间,河北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及时查处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现场督察结束后,河北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以整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为主线,狠抓落实,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切实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意识。河北省委、省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高度重视,将本次督察作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难得契机,作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实现防污治霾的常态化、长效化。赵克志书记、张庆伟省长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明确要求,要把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对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的,不回避,不遮掩,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坚决整改到位。赵克志书记连续两次就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尽早制定方案,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特别是在钢铁去产能方面,要严格控制,坚决查处新上产能,防止已关停和停产企业再恢复生产。
3月22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2个直管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同时,会议要求,围绕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推进改革,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治理有明显变化;围绕供给侧结构性问题推进改革,重点是去产能,关键是钢铁产业去产能,从根本上解决河北的大气污染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好此次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更好地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河北省针对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产业低端、污染严重等问题,谋划开展三大行动。
截至到4月8日,在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中,全省共关停取缔环境违法企业200家,立案处罚125起,行政拘留123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批评60人,责任追究366人。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逐人逐件落实责任,特别是加强中期督查和后督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污染反弹。
结合中央督察整改要求,对于环保大检查清查出的13784个违规项目,坚决查处到位,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于2016年底前“清零”。对于区域性、流域性和重点环境问题,各地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污染治理。
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改,严厉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针对督察期间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问题,河北省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挂牌整改、专案盯办。重点查处了沙河市河北大光明等11家玻璃企业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石家庄市滹沱河流域部分断面水质及部分企业排水超标、沿岸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河道管理缺位、垃圾随意堆存问题,以及辛集市水质超标、污泥处置污染环境问题。同时,省环保厅对上述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
针对督察组关注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河北省拉条挂帐,持续督导,跟踪问效。比如,针对廊坊市大厂县粉石场污染环境、执法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问题,省环保厅会同省公安厅组成专案调查组进行了暗查暗访,廊坊市和大厂县进行了彻查,对涉及的3家粉石场进行了关停取缔,对5名企业负责人行政拘留,对负有监管责任的9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相关人员清出环保队伍,撤销职务处分。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冀期间群众举报数量较多的藁城区环境问题,省环保厅、公安厅成立督导组,逐一进行现场核查。藁城区实施领导包案,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查处整改到位。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77件(15件重复)群众举报问题,特别是省督导组检查出的11件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保定市安新县白洋淀环境问题,省环保厅根据中央督察组交办的淀边企业污泥污染和倾倒等问题,结合2015年环保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对安新县进行了督导,目前,安新县政府已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同时,安新县政府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启动建设污泥处置中心。
针对华药集团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河北省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2起环境违法案件立案处罚,对3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华药集团已制定整改方案,各项整改措施正在按计划推进,所有治理项目将在6月底前完成。
三是突出重点促提升,有利推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是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根本目的。在落实整改中,河北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立足河北实际,采取一系列强有力举措,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力促环境治理大见效、生态环境大改善。在大气污染防治上,深入开展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和道路车辆四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并陆续出台了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减煤、压能、治企、降尘、控车”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污染排放。在水污染防治上,全面落实国家水“十条”和河北省水“五十条”措施,大力推进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防护、白洋淀和衡水湖综合整治三个专项行动(正在制定行动方案)。
经过不懈努力,河北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下一步,河北省将严格落实中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以本次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制定更加精准务实的整改措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