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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警惕打着“民意”的幌子,破坏社会共识!(2)

政治危害二:

裹挟民意,影响公共政策过程

从历史来看,社会不平等是产生民粹主义思潮的天然土壤。网络民粹主义认为精英阶层在社会政治、经济领域占据了有利地位,拥有大量的资源,控制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而普通民众在社会分配领域处于劣势地位,精英与大众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由此,网络民粹主义认为由政治精英制定的政策都是偏私的、无能的,将政策制定看作是黑箱操作的阴暗过程,反对将政策问题复杂化,贬低技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将政策问题看作是正义与邪恶、平民与精英之间的较量,反对任何政策协商和妥协,诉诸直接民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网络民粹主义甚至不惜散布扭曲的、虚假的消息,以公共舆论的形式来引起政府关注,以所谓“人民”的诉求向政府施压,严重干扰了政府正常的决策过程。

例如,许多地方为了经济建设的需要而建设PX项目,但只要一公示项目规划,马上就引发网民铺天盖地的反对浪潮。在强大的“民意”以及由此掀起的抗议人群面前,即便是符合法定程序,地方政府也迫于舆论压力而中断项目,由此形成了当前地方政府在涉环保类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怪圈:公布项目决策规划——“民意”反对——决策中断(项目终止)。

政治危害三:

以民主的名义,行假民主、反民主之实

网络民粹主义之所以大行其道,在于其对民主的推崇和披着民主的外衣。格丽特·卡诺万认为,“民粹主义就像影子一样伴随着民主”,民粹主义者也将他们自己看作是真正的民主人士。

但是,民粹主义者运用人民的语言并非因为它表达了根深蒂固的主权在民的民主信念,而是因为“人民”居于中心地位。诉诸人民、以人民的名义决定政治过程,动员平民大众参与政治,以直接民主的形式来行使权力,强调诸如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机制,使政治权力服从于多数人的意志,实质上就是以道德替代法治、以专制替代民主。

多数人的意志并不一定理性,更可能压制少数人的权利和诉求而变成多数人的暴政。以大众的名义站在舆论的制高点上进行宣判,实际上是反民主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民粹主义先天就是威权主义的。

在一系列公共事件中,凡是政府或专家出面解释、分析的,均被标以强权、精英形象而遭受攻击。在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故中,许多网民不顾政府的客观回应,大肆散布各种谣言,微博变成了谣言传播场所,微信“朋友圈”变成了“谣言圈”,这次事件成为了网络民粹主义与主流意识形态之间最直接的较量。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民粹主义一旦进入现实生活,“民意”也许不再是民众自己的意见,而是少数精英操纵的产物。近年来,网络“大V”在引导、左右“民意”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拥有网络话语权,往往以意见领袖的身份批评、指责政府甚至影响政府的决策和权力运作。其中,少数网络名人借助网络“民意”,为一己之私而让整个社会付出了一定代价。

说到底,网络民粹主义对民主的利用,只是民粹主义者或少数精英诉诸“人民”,煽动、操纵“民意”,以反对既有的权力结构和主流的思想和观念而已。

(本文选自《人民论坛》杂志2015年5月上,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尧;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王昱晨对本文亦有贡献。责编:刘瑞一、翟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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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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