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小城镇发展战略成为中国特色城镇化的起点 。但之后,由于小城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能力弱化、乡村空心化、农民难以富裕起来、乡村债务问题、乡村土地问题等原因,小城镇发展战略被放弃,地方政府推进城镇化建设走上了一条以GDP(国内生产总值)和经济增长为导向的土地城镇化道路。一方面,城市规模盲目扩大,导致城市运营效率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以及城市历史面貌和自然环境被破坏等后果。另一方面,城乡发展严重失衡。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堪其重,水土资源和能源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凸显,造成城市居民生存环境持续恶化;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集结和集中,农村日渐衰败,农业生产凋敝,农民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陷入不利处境。
城镇化植根于本土的传统资源和现实发展条件,必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从人的需要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出发,其变革的意义不仅在经济层面,更在社会政治层面。亦即,城镇化面对的制度改革问题就是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包括破解城乡二元分治体系、以及消除由二元分治体系所造成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城乡差异,建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城乡公民权利的制度保障。同时,提高城镇化率与实现农村的现代化是城镇化的一体两面,城市要发展,农村也要发展,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实现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以及分配公平与分配正义。
当前中国城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当前中国城镇化建设主要集中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换言之,当前中国主要还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当中推进城镇化,也就是说,城镇化建设分别在农村(土地城镇化)、城镇(工业化)两个领域铺展,城镇化建设并没有被纳入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视阈当中。
城镇化建设成为地方政府GDP与财政增长的推动力。本世纪以来,在“大拆大建出大变”的口号下,城镇化成为“经济学问题”——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的“拉动内需”和“扩大投资领域”的经济问题,成为地方政府追求GDP和财政快速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城镇化没有被置于地方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战略高度上。城镇化成为土地的城市化——权力和资本主导的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简言之,城镇化建设成为基层政府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土地城镇化、土地财政和土地红利需求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城镇化只是地方政府的“投资需求”和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的标的而已。
城镇化导致农村衰落。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土地、资源、劳动力等要素不断地向城市集聚,城市日渐繁荣和发达,而农村却日渐衰败乃至破产,农民也越来越被边缘化。首先,土地制度的法律基础使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差不多还维持在自给自足的小农形态。尽管有新技术支持,但由于以农户为单位的小块土地分割的布局,新技术在没有被农业劳动者接受和使用的情况下,就不会有任何帮助。其次,人口结构的变化。今天的农村青壮年纷纷涌向城市,留在农村的基本是孤寡老幼,后者只能延续之前的生产方式,而无法给农业生产注入最新的观念和技术,不能成为农村发展和进步的推动力量。再次,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和农民处于极其不利的生存状态。现有的新农合、低保、低效率的医保、不断向城镇靠近的基础教育,使得农民成为不消费的群体,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消极部分。
制度改革滞后阻碍了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当前的城镇化建设与制度建设和社会建设脱节。城镇化因相关制度改革的滞后而停滞不前。比如,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将身份与资源权利相结合,它强调的是身份价值等级性,是城乡二元体制的制度基础。同时,资源的高度集中控制,导致了城市与农村的分割、分治,社会结构呈现出层次化特征。①分治、分割的社会结构增加了社会整合的成本,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因此,如果不能在统筹城乡关系上取得重大突破,特别是要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那么,城镇化建设就不可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与城乡一体化。
总之,从地方城镇化建设实践上看,当前城镇化建设并没有与城乡统筹发展及城乡一体化内在关联一起,因此,也就不可能在涉及城乡体制的制度改革领域有所建树,这成为当前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制度瓶颈。也就是说,城镇化依旧在城乡二元结构当中推进,即城镇化建设并没有实质性地触及户籍、土地与社保等城乡二元体系,大量进城务工农民难以有效融入城市社会,由此造成城乡矛盾加剧等诸多弊端,阻碍了城乡一体化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致使城乡治理体系的重建也陷入困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