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为创新驱动点燃新引擎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对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意义,总书记想得很深,也看得很清。“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决扫除阻碍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体制障碍,有力打通科技和经济转移转化的通道,优化科技政策供给,完善科技评价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2013年7月17日,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考察工作时指出。
构建合理的科技创新体系,需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必须直面我国一直存在的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围绕捋顺科技创新链条上的机制关卡、紧凑创新转化环节的衔接松动、聚合各方面科技力量的分散资源做文章,力图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移扩散的障碍、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
对此,习近平再三叮嘱,谋抓落实。在2013年3月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科协、科技界委员联组讨论时,习近平指出,“要进一步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
在2014年8月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习近平再次指出,要杜绝科研经济两张皮,“一个是科技创新的轮子,一个是体制机制创新的轮子,两个轮子共同转动,才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在习近平的一次次部署中逐渐由轮廓架构充实为鲜活有内容的具体方案。
2014年8月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尽快完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加快标准化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在2014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总书记提出,“构建新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体系,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 ;当年10月的深改组第六次会议上,总书记又说,“把公共财政投资形成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让它们更好为科技创新服务、为社会服务” 。
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的科技强国梦,正转化为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动力,开创中国科技进步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