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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侧改革试点近半年 低买高卖模式引争议(2)

“电力供需端诉求不一,现在火电发电形势严峻,电厂希望争取更多交易电量保证利用小时数,价格申报比较低。”一位参与交易的火电企业人士告诉记者,但用户端可能对电价敏感度低,并没有预期过高的降价幅度。另外发电企业在竞价策略的专业性上仍不及售电公司,出现了大幅度的非理性降价。

以3月的交易为例,发电企业申报的电价平均申报价差达到了0.429元/度,但是用户申报的平均申报价差只有0.0244元/度,两者之间的差价高达0.4元。随后在4月、5月的两次交易中,这一价差分别为0.382元和0.481元。

在广东以往的电力直接交易中,交易的价差电费会全部返还给发电企业。在引入售电公司之后,其返还规则也发生了改变:价差中的75%返还给发电企业,25%返还给用户。

在前述发电企业人士看来,这一规则改变的初衷是将发电厂降价让利,分出一部分让终端用户享有。但是,由于售电公司和被代理的企业用户基本上签订的是长达一年的售电协议,每度电电价降幅也只有1~3分钱。所以,返还给用户的价差电费基本上都被售电公司获得。

该人士直指广东电力直接竞价交易市场规则欠缺,各方混战,电厂则败得一塌涂地,售电公司在最开始的“混沌”格局中明显受益,利益分配不均。

有机构测算,三次交易电厂向需求方合计让利5.3亿元,其中预计有近4.5 亿元被售电公司获得。平均计算,一度电售电公司就能赚取超过0.13元的差价收益。

正因如此,一些研究机构甚至发文直呼:售电公司进入“暴利时代”!

“目前来看广东售电公司获得的盈利的确很可观,这也说明各方对于市场预期有偏差,售电侧参与交易初期的市场模式和机制都不完善。”曾鸣告诉记者,售电侧改革的目的是放开售电业务,形成竞争的市场主体,最终让终端用户享受改革红利,而不是让售电商获得不合理利润。

曾鸣预计,随着更多的电力大用户参与到直接交易中来,售电代理市场竞争加剧,售电公司的高收益会被摊薄,仅凭“低买高卖”模式也将难以为继。

重庆博弈“结算权”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广东售电公司在三次交易中大赚一笔,仍然没有开具发票结算的权利。根据广东经信委的文件,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交易执行结果出具结算凭据,发电企业的上网电费和售电公司价差电费,都要由电网公司进行支付。

这也表明,售电公司的角色在经营链条中的地位仍然较弱。而结算问题,在重庆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争议。重庆官方一度表示:作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省市,重庆市面临的困难和阻力、挑战和压力十分艰巨。

2016年2月3日,作为重庆首批挂牌的3家售电试点公司之一的重庆两江长兴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两江长兴电力),和两江新区内12家用户签署了售电协议。2016年协议售电量1.3亿千瓦时,平均签约电价0.6元/千瓦时。该区域企业平均用电价格为每度电0.8元左右,降幅超过25%。当时,重庆市一位副市长也参加了上述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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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