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层服务方式,强化普惠均衡的农村社会治理功能
农村各级党组织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找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建立健全务实管用、常态长效的服务机制,切实做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服务改革抓创新。坚持把改革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新三起来”,为“三农”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平谷区马昌营镇西海子村将农户承包土地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海淀区在区、镇两级成立了农资委,在推进集体资产经营上取得新成效;密云区北庄镇干峪沟村成立了民俗旅游专业合作社,使原本闲置的农房成为了农民致富的“摇钱树”。
服务发展重引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六个一百”工程,探索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的有效途径,带领群众共创美好幸福生活。密云区穆家峪镇与华润集团合作建设希望小镇,开创了“党组织引领、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农民主体”四位一体的新农村发展模式;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从打造古典家具文化村入手,使失去土地的农民们走向了富裕兴旺的好日子;大兴区青云店镇东辛屯村用“老娘”手擀面擀出了村民热气腾腾的新生活;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水峪嘴村发展古道文化产业,使世代采石为生的村民们吃上了“文化饭”。
服务民生办实事。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丰台区开展了“四民”活动,昌平区延寿镇开通了流动服务工作车,延庆区康庄镇小丰营村落实“民生十二条”,让党员群众不仅得到便利的服务,更感受到了贴心的温暖。
服务群众成常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实行“五必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近距离、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意愿在第一时间掌握,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困难在第一时间解决。大兴区黄村镇实施了群众事项党员代理制,平谷区大华山镇开通了“亲民电话”,门头沟区永定镇小园村扎实开展“党员联系户”活动,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协调配套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
着眼于尊重和落实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以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促进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使广大党员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在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方面,全面推行了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完善党内意见收集和反馈、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实施推广“评党委、评支部、评党员、评村民”四评工作机制和农村基层党建全程记实系统,畅通了党员意愿表达渠道,进一步落实了党员主体地位;完善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党代表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充分发挥了党代表队伍的桥梁纽带、民主监督、示范引领等作用。
在扩大基层人民民主方面,强化自治功能,坚持依法治村,健全完善了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创新民主选举方式。实行村党组织“公推直选”、村委会“海推直选”、妇女成员“专职专选”,增强了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公信力。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制定了《北京市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制度和“民主日”制度,总结推广了“八步工作法”、“四议一审”、民主决策流程图、“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等做法,形成了以“四议一审两公开”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了村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强化民主监督举措。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实现了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随时公开。全市实行一季度一公开的村2513个,占63.8%;半年一公开的村465个,占11.8%;一月一公开的村962个,占24.4%。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全面实施“村账托管”、“村章托管”等基层民主管理手段,截至目前全市实行“村账托管”的村3809个,占96.7%;“村章托管”的村1815个,占46.1%;合同由乡镇审核管理的村3731个,占94.7%。
深化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促进了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目前,全市农村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普及率达到100%,并且绝大多数村都由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遵章协议,建立了村民自治管理档案,增强了村民自治管理的约束作用。加快发展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工作格局。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提高了各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群众中形成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