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案办理协商伴随着提案工作制度的诞生而产生,随着提案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制度化和规范化,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将提案办理协商明确化,提案办理协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对提案办理协商的内涵、发展变迁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考察,既有助于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解,又可以为提案办理协商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提案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 提案办理协商
【中图分类号】D6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6.10.009
林宏彬,北京联合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北京联合大学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人员,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人民政协制度。主要著作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科学化水平研究》(第二作者)等。
以《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颁布为标志,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展现出了新格局,提案办理协商的发展越来越制度化和规范化。“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①对其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推进人民政协制度的理论研究,增强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解,而且能为提案办理协商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提案办理协商的内涵 提案办理协商是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政协组织及有关方面为增进共识、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开展的协商活动,贯穿于提案的提出、立案、交办、经办、督办、反馈各环节。②
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③,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④,发挥着重要渠道作用,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工作是政协工作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搜集、整理、分送、交办到落实,都要体现政协民主协商的精神。⑤提案办理协商是党和政府通过政协广泛联系群众,公民有序参与政治,充分发扬协商民主的过程,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
提案办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提案提出的协商。在征集提案过程中,提案委员会可以推动提案者与党政机关就选题的方向进行沟通和协商,以增强提案选题的针对性。“提案委员会召开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提案工作座谈会,就提案选题的主要考虑、重点方向等进行交流协商,共同做好提案提出的统筹工作。”⑥
提案审查立案和交办的协商。在提案审查立案环节,对需要修改的提案、并案处理的提案、不予立案的提案等情况,需要提案委员会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协商。提案审查通过后,提案的交办环节,需要对承办单位的确定进行沟通协商,尤其对于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提案,需要协商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